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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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认真贯彻《就业促进法》及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开展城市就业、农村就业和城乡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业产业转移就业工作。
2、 贯彻落实城乡劳动力转移和城乡一体化培训就业制度和政策。
3、 建立健全管理城乡劳动力就业的组织体系,统筹规划和管理城乡培训就业工作。
4、 建立覆盖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培训就业服务体系和平台,为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转移就业提供有效服务。
5、 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服务机构,整合全县培训资源,负责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为城乡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提供有效服务。
6、 整合全县培训资金,统筹规划,整合使用,提升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促进就业。
7、 建立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网络平台,负责指导各镇城乡劳动力的培训就业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农民就业工作情况。2020年度昆明市下达我县促进农民就业培训任务12360人,(引导性培训10000人,技能培训200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培训200,农民创业培训160人),网络创业培训210人;农民转移就业任务15000人;新增农民就业收入1.64亿元。截至目前,全县开展促进农民就业培训13028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5.40%(开展引导性培训10079人,占年度目标任务10000人的100.79%,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328人,占年度目标任务2000人的116.4%;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454人,占年度目标任务200人的227%;开展创业培训167人,占年度目标任务160人的104.38%)。开展网络创业培训210人,占年度目标任务100%。完成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453人,占年度目标任务15000人的103.02%;实现转移就业收入19374.52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6400万元的118.14%。
2. 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昆明市下达我县技能提升工作任务8000人,截止目前,已经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18期10523人,占年度目标任务8000人的131.54%。
3. 农业创业示范园区基地、农业创业示范村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农业创业示范园区基地、农业创业示范村工作验收工作:2019年昆明市下达我县创建农业创业示范园区指标1个、创建农业创业示范村指标1个:在昆明虹之华园艺有限公司开展农业创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在牛栏江镇阿里塘村委会开展农业创业示范村创建工作。经过前期申报、台账审核,2020年已经完成2019年农业创业示范园区基地、农业创业示范村创建验收,虹之华园艺已通过验收。 2020年农业创业示范园区基地、农业创业示范村工作创建工作:2020年,昆明市下达我县创建农业创业示范园区指标1个、创建农业创业示范村指标1个:在云南开瑞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农业创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在嵩阳街道东北街社区居委会开展农业创业示范村创建工作。目前创建工作已经开展。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本年度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收入合计12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53万元,增长11.79%;主要原因分析为工资标准调整和上级补助经费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支出合计10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05万元,下降7.89%;主要原因分析为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缩减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5万元,下降7.89%。主要原因分析为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缩减开支。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不存在项目。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05万元,下降7.89%。主要原因分析为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缩减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26.71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3.71万元、奖金支出2.13万元、绩效工资支出20.0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89万元、办公费支出1.3万元、差旅费支出0.25万元、福利费0.07万元、资本性支出0.68万元。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9.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主要用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无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无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无预算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无预算数。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一致,均为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原则,缩减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原则,缩减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原则,缩减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86.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27万元,固定资产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6. 67 | 83. 27 | 3. 4 | 0 | 0 | 0 | 3. 4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 | 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2.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的支出。
4. 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5.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附件: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表20211025092518086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4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