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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110-45157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0-25 13:12
名 称: 嵩明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5 13:12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1401000

嵩明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并进行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落实县委对全县社会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出加强全县社会建设的意见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和发展。统筹协调全县社会建设工作,做好全县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区建设、志愿者工作等。

3.拟订社会救助办法, 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负责全县的行政区划管理;负责调处边界纠纷;承办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的规范设置以及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6.监督指导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做好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办法、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县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的审批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办法,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1.负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登记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加强全县社团组织及民办非企业。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社会救助制度日益完善。一是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确保精准救助。二健全特困供养制度,提高特困供养标准。三是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充分发挥“救急难”临时救助功能。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精准确定救助对象,优化审核审批程序。推动在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委托镇(街道)开展3000元以内小额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及救助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临时救助托底功能。四是加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开展“寒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

2.社会福利水平日益提高。一是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二是不断完善儿童福利制度,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

3.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加强。村(居)自治不断完善,推进嵩阳街道东北街社区和西南街社区等6个市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进75个村(社区)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将扫黑除恶、乡村振兴、民族团结、乡风文明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一步彰显村规民约的自治约束力。

4.城乡社区协商深入推进。贯彻落实《县委办 县政府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民主协商示范点,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全县城乡社区开展民主议事协商9456次,参加98165人(次),协商覆盖率达100%”,初步形成“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评”的民主协商机制。

5.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实施社区准入制度,厘清基层政府与村(居)委会之间的权责边界,制定公布社区事项清单和村社区印章使用范围,对县级部门41个工作事项和2个盖章性事项进行准入,切实减轻了村社区负担。社区(村)综合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

6.新建社区成立工作逐步推进。出台《嵩明县城市社区设置实施意见(试行)》,印发《嵩明县新建社区名称命名流程指导意见》。确定在职教新城和嵩阳街道开展社区设置试点,组织开展杨林镇文苑社区、嵩阳街道兰茂社区和龙泉社区3个社区名称命名听证,并完成申报设置工作。

7.村(社区)“两委”换届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推进。实地调研摸底,分析研判,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研判672名村(社区)“三委”干部,913名村(社区)小组干部,遴选142名后备干部。105名新任村(居)委会和村(居)小组干部进行资格联审,联审通过100人,5人取消任职资格,清理4名村组干部并补选配齐。

8.养老服务稳步发展。初步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嵩明县现有公办敬老院3个、民办养老机构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3个。

9.殡葬改革深入推进。持续巩固殡葬改革三个100%成果,规范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运营管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殡葬信息服务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着力提高殡葬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10.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印发《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的通知》,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将婚育新风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大力倡导依法婚育、婚事新办,坚决制止早婚早育、包办婚姻等违法行为。组织司法、妇联等相关部门深入社区开展专题宣传。

11.收养登记工作依法开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收养登记,切实维护收养人和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对收养登记档案进行整理,完善收养登记台账,做好档案管理,维护好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12.区划地名管理更加规范。持续推动撤县设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加强与省市部门沟通协调,高质量补充、修定、完善报件材料,手续齐全,取得实质性进展。

13.民政服务设施不断完善。积极争取各级资金,大力推进嵩明县社会救助管理站、嵩阳中心敬老院、嵩明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嵩明县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设,待投入使用,嵩明县福利设施将进一步完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嵩明县民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其中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民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4,359.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8.8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52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减少2,170.36万元,下降33.24%,主要原因分析为:由于机构改革,民政职能划减,抚恤、退役安置、救灾、医保救助等职能不在民政,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民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5,71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6.43万元,占总支出的27.24%;项目支出4,157.37万元,占总支出的72.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615.34万元,下降38.75%,其中:基本支出7,643.10万元,减少6,086.67万元,下降79.64%,项目支出1,686.03万元,增加2,471.34万元,增长146.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主要原因分析为: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划减,抚恤、退役安置、救灾、医保救助等职能不在民政,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6.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86.67万元,下降79.64%,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划减,抚恤、退役安置、救灾、医保救助等职能不在民政,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7.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57.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71.33万元,增长146.58%,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人员经费都列入基本支出,而2020年列入项目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70万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165.69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39.00万元;儿童福利40.99万元;老年福利305.71万元;殡葬116.53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39.94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1.16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281.53万元;临时救助支出382.58万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94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20.00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0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200.00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06.60万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0.00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88.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4,958.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78%。与上年对比,减少2,904.42万元,下降36.94%,主要原因分析为:由于机构改革,民政职能划减,抚恤、退役安置、救灾、医保救助等职能不在民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2013101县委社工委行政运行办公费4.1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教育(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7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1%。用于20802民政管理事务972.91万元,其中:2080201行政运行371.94万元,20802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7.49万元,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454.48万元,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39.0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05万元,20809退役安置14.77万元,其中: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14.77万元;20810社会福利567.99万元,其中2081001儿童福利58.82万元,2081002老年福利392.64万元;2081004殡葬116.53万元;20811残疾人事业376.63万元,其中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76.63万元;20819最低生活保障1764.34万元,其中: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29.46万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334.88万元;20820临时救助442.43万元,其中2080201临时救助382.58万元,20802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59.85万元,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55.57万元,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20.00万元;2082502其他生活救助6.99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45.9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农林水(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缴纳民政局住房公积金,全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36.9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666.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4%。我局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场所、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儿童之家建设、特殊困难群众火化补助等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8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我县残疾人生活费护理费支出88.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预算的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的1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财政不预算,支出用县级财政预算办公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7万元,增长2.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35.8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财政不预算,支出用县级财政预算办公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3万元,占91%;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占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2年我局没有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20年我局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公务产生的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局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9万元,增长19.82%;主要原因分析是县委社工委人员经费支出并入我局,加大了我局的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06万元,印刷费0.49万元,咨询费7.00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92万元,电费0.77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差旅费0.49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培训费0.89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工会经费5.04万元,福利费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25万元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嵩明县民政局资产总额5,794.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5.94万元,固定资产1,854.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313.8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4.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794.48

625.94

1854.71

1839.05

0

0

15.66

0

3313.83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民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社会福利:国家和社会为增进与完善社会成员尤其是困难者的社会生活的一种社会制度,指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各种政策和社会服务,旨在解决广大社会成员在各个方面的福利待遇问题。

4.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它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是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1401111

民政局附件2: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模板20211025124713785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