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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1270016560100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0-25 11:49
名 称: 嵩明县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5 11:49
字号:[ 大 中 小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601000

嵩明县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落实上级各级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完成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转办、交办。完成日常信访工作及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完成各级各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访维稳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源头防范和劝访稳控工作,实现省市“两会”、全国“两会”期间到北京非接待场所上访人数为零,无到省、市大规模集体上访,无涉访重大群体性事件、无涉访舆论炒作。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信访基础工作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领导包案解决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取得重大进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嵩明县信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信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信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22.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78万元,占总收入的96.8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0万元,占总收入的3.14%。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收入合计93.20万元,增加129.58万元,同比上升139.0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0.00万元,增加7.00万元,同比上升10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从县委办分离出来的单位,2019年度7月开始开展工作,仅有半年的收入和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信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1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3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支出合计91.61万元,2020年度支出合计增加126.76万,同比上升138.37% ;2019年度基本支出76.61万元,2020年度基本支出增加141.76万元,同比上升185.04%;2019年度项目支出15.00万元,2020年度同比下降100%;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从县委办分离出来的单位,2019年度7月开始开展工作,仅有半年的收入和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8.37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日常支出76.61万元,2020年度日常支出增加141.76万元,同比上升185.04%。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从县委办分离出来的单位,2019年度7月开始开展工作,仅有半年的收入和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82%。(人均情况: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人均18.0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人均9.2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项目支出15.00万元,2020年度项目支出减少15.00万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由于缺少专业会计人员,2020年度未进行项目支出的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9%。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1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9.76万元,同比上升130.73%。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从县委办分离出来的单位,2019年度7月开始开展工作,仅有半年的收入和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6%。主要用于信访事务支出186.7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2.4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5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5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指标未完成,指标设定是合理的,但是对实际完成情况了解不够彻底,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目标值。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25万元,增长18.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5万元,增长18.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从县委办分离出来的单位,2019年度7月开始开展工作,仅有半年的收入和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信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85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长59.86万元,同比上升856%,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从县委办分离出来的单位,2019年度7月开始开展工作,仅有半年的收入和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6.11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09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1.87万元、维修(护)费19.16万元、租赁费9.80万元、劳务费0.48万元、福利费0.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嵩明县信访局资产总额51.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97万元,固定资产20.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83万,固定资产增加13.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1.59

30.97

20.62

0.00

10.00

0.00

10.62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 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601111

嵩明县信访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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