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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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行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提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建议,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镇(街道)、园区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4)统一领导和管理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6)职能转变。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我局共涉及主要指标2项,完成情况分别为:
1.主要经济指标3项。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确定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2亿元以上,完成土地收储3638亩。县级下达土地供应目标任务3154.02亩。市局下达我县土地供应目标任务1589.883亩。截至目前,完成建设用地供应46宗,供应面积1466.7036亩,正在推进的土地合计2167.1亩:正在交易573.87亩,已委托待交易495.09 亩,已审议供地方案96.1亩,正在组织供地方案1002.04亩。已完成土地价款入库11.22亿元,待入库1.965亿元,共计13.18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9.87%,正在交易的11宗土地供地方案,预计新增成交土地价款4.14亿元。已完成土地收储3855.75亩,占目标任务的105%。
2.昆明市及滇中新区下达任务指标2项。滇中新区下达我县土地收储目标任务3600亩,我局重点围绕长嵩大道旁新材料片区产业用地、长松园片区大健康、文旅产业用地、长嵩大道旁仓储物流用地等重点项目实施土地收储,截至目前完成土地收储面积3855.75亩,占目标任务的107%。土地综合开发目标任务为1500亩,目前已完成1550亩,其中浙商总部片区1000亩,职教基地恒大童世界片区550亩。
二是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增减挂钩工作情况。嵩明县嵩阳街道等3个乡(镇)老猴街等1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安置项目,截至2020年10月,已完成10个地块的复垦工作,复垦完成农用地面积186.79亩,其余地块正在施工中。昆明市嵩明县杨林等2个镇张官营等2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组织设计单位、监理、施工方到现场进行技术交底,开工后优先对嵩阳街道东村社区干河菜子箐易地扶贫搬迁点进行复垦。
2.土地矿产执法监察情况。截至10月底,开展巡查129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7份、立案查处违法用地6宗。没收违法用地上构建筑物14934平方米,罚款147968余元。
3.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完成3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及整改,核销2个隐患点;印发实施《嵩明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嵩明县2020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放“两卡一书”1094份。组织群测群防培训1次,开展地质灾害专项应急演练1次。经过培训及演练,全面提高了我县监测员在突发地质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工作能力和水平。全年未发生地质灾害重大险情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4.全国三调情况。完成嵩明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调查,成果已上报国家核查。
5.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截至10月,共颁发不动产权证6920本,其中不动产权证书4742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178本。2020年6月“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系统正式上线使用,实现房屋交易、登记、纳税信息跨部门实时共享,目前“一窗式受理”办理不动产权证书340本。
6.矿产资源管理情况。全县依法关闭46家非煤矿山企业,已全部关停到位。关闭煤矿5个,其中马宗岭、姑娘桥、爱国煤矿3个煤矿已关停到位,省厅已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红石岩煤矿和白蒿窝煤矿,已于2020年8月28日向社会发布了两个矿山履行矿山生态治理修复义务主体的公告,目前正在开展采矿许可证注销工作。6个转型升级矿权中4个矿权已完成采矿权登记工作。四营徐光平采石场、嵩明县平潭子砂场2个矿权正在开展《地质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昆明市落水洞矿业有限公司嵩明县落水洞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已完成采矿权延续登记工作。新出让嵩明县小街矣得谷大花山页岩矿、嵩明县杨林干海子白石头建筑用砂矿两个矿权,出让收益13164.25万元。
7.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情况。2020年共获批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件13件,均为批次用地,涉及22个项目,面积共计3996.8205亩。
8.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印发了《嵩明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方案》,并按要求时限完成了嵩明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审议通过《嵩明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成果》,调整后的成果已通过省级审查,待按程序批准后公布实施。
9.土地征收工作。发布批前征地信息4个。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进行界定的工作要求,正在开展我县嵩阳片区成片开发方案招标工作,待招标公告期满,确定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后,及时开展嵩阳片区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
10.基准地价更新及标定地价工作。现已完成嵩明县2020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编制工作。待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目前正在筹备标定地价编制前期工作,按程序有序推进中。
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启动了嵩明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编制技术单位,完成了嵩阳街道(含杨桥)、杨林镇、小街镇、牛栏江镇4个镇(街道)评估报告的编制并顺利通过专家审查。联合县发改、商投局专题研究项目指标安排,组织召开四镇(街道)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听证会,并通过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家审查。
三是县“两会”及县委全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我局共涉及12项工作任务,其中包括前述主要指标2项,其余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违法用地整治情况。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目标,切实将违法用地清理整治融入到卫片执法检查、“大棚房”、“两违”整治、“增违挂钩”、违建别墅、“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中。一是扎实开展2019-2020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自然资源部2019年下发我县土地卫片图斑4期共325个10707.2亩、2020年至今下发土地卫片图斑2期共39个717.9亩,经反复核查、判定和举证,填报卫片系统合法图斑307个9559亩、违法图斑57个1866.1亩,并同步开展违法图斑查处整改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增违挂钩”违法用地清理整治整改工作,我县违法用地整治任务219宗8574.76亩,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16宗5634.73亩、整改面积占比65.41%,未整改到位103宗2940.03亩,下步将加紧违法用地整治整改督促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三是组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组织各镇(街道)、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对乱占耕地建房进行全面摸排,完成全县11186个图斑23389宗地的外业摸排工作,已完成摸排任务的100%,需上系统8239宗,市级审核通过7042宗,省厅审核通过6069宗。
2.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情况。一是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工作。初步确定了覆盖东盟片区、汽车产业片区、军长片区、县城片区、嘉丽泽片区、高铁片区、杨林南槽子片区及农业园区的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约221平方公里(33.15万亩),其中现状建设用地10.02万亩。二是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任务为33.69平方公里,实际划定55.28平方公里,该成果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批。三是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4月20日印发《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目前已公开招标确定技术服务单位开展专题研究编写工作,初步拟定了10个专题,已完成各职能部门及各镇(街道)、园区的专题调研,正在按照专题开展编制工作。
3.矿山恢复治理情况。小药灵山通过工程修复完成生态修复,等待验收;5个矿山正在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中;9个矿山进行增减挂钩项目申报;10个矿山已自然修复;12个矿山已完成恢复治理再利用。截至2020年10月,我局共对昆明市落水洞矿业有限公司、嵩明县矣得谷大花山砖瓦用页岩矿矿山等8家矿权给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备案,其中7家矿权缴存了土地复保证金和建立了矿山恢复治理基金账户,共缴存土地复保证金199.80万元,共缴存矿山恢复治理基金514.71万元。
4.县城西片区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情况。《嵩明县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待提请县规委会审议;矣铎片区概念性规划在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中研究,目前初稿已完成;《嵩明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嵩明县城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正在编制。实施后将为片区交通组织、公共基础设施及城乡有序建设提供保障。
5.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县域村庄布局布点规划在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作为一个专项编制规划,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规划编制的主体为各镇、街道办。目前,各镇、街道已各选取部分村庄作为试点,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我局积极做好指导工作。正在编制行政村规划6个(大庄、普渡、积德、白鹤、海潮、罗帮)。正在编制自然村规划3个(庄子、吴官营、小堡子)。
6.“美丽县城”三个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嵩明县特色风貌规划》《嵩明县城灯光亮化规划》《嵩明县城主题街区规划》,三个规划已通过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并取得县政府批复。
四是特色亮点工作
一是深入基层群众,加普法力度。组织开展“4·22”世界地球日和“6·25”全国土地日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累计发放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资料2500余份。二是探索便民利民方式,优化营商环境。精简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不动产权上门登记服务8次。启动不动产权证免费邮寄业务,减少群众跑动次数。三是数据互联互享,提高登记效率。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实现二手房网签备案信息、税务收税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数据的互联共享、全国婚姻登记信息单向共享、法院不动产登记数据查询的单向共享,方便社会公众依法、便捷、高效的信息查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74,225.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225.3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1,929.43万元,下降45.48%,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较上年收入减少,减少的主要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60,000万元的专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74,22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00万元,占总支出的1.54%;项目支出73,078.96万元,占总支出的98.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2,092.65万元,下降45.55%,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较上年支出减少,减少的主要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60,000万元的专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6.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0.35万元,下降28.21%,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减少的主要是本单位的2020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奖当年未发生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的委托业务费具体包括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地灾防治工作、嵩明县国土资源执法监查平台建设等专项工作的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2.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3.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078.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642.29万元,减少45.76%,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较上年支出减少,减少的主要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60,000.00万元的专项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确保我局2020年目标管理主要经济指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对照目标任务,我局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部门项目支出73,078.96万元,(1)嵩财预[2020]001号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支出72,670.14万元;(2)嵩明县城规划编制费支出119.32万元。(3)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费支出289.50万元。2020年部门部门决算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支出72,670.14元,主要实施了已完成供地成本结算的项目62宗,具体主要为北京中建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昆明恒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嵩明浩宇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康师傅(昆明)方便食品有限公司项目、康师傅(昆明)饮品有限公司项目、昆明城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昆明苏宁易达物流仓储有限公司项目、嵩明宸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新嘉园房地产开发(嵩明)有限公司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项目、禧麟经贸(嵩明)有限公司(周明芸)项目、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等62宗项目用地。嵩明县城规划编制费支出119.32万元,具体主要为嵩明县城主题街区规划、灯光亮化规划、县城特色风貌规划编制费支出。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费支出289.50万元,具体主要为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首付30%合同款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2%。与上年对比增加3.43万元,增长0.30%,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较去年增加1人,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主要用于主要为本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0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本单位因机构改革,原嵩明县规划局上年经费结余用于2020年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93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9%。主要用于本单位嵩明县自然资源局的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和办公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主要用于主要为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91.9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47万元,完成预算的57.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7万元,完成预算的57.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只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有预算,其他经费没有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48万元,下降29.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5万元,下降1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3万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导致车辆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7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局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土地收储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4.84万元,下降68.88%,主要原因分析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的委托业务费具体包括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地灾防治工作、嵩明县国土资源执法监查平台建设等专项工作的支出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36.51万元,差旅费6.75万元,福利费15.18万元,公车运行费1.73万元,其他交通费(公车补贴)支出48.02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43.0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嵩明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52,307.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807.0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94.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5.8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485.33万元,增加原因是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账户撤销,账户资金并入我局核算增加银行存款资金,流动资产相应增加。固定资产增加365.16万元,增加原因是固定资产2019年填净值,2020年填原值,增加填报累计折旧392.47万元,增加了固定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2,307.11 | 51,807.01 | 494.23 | 42.31 | 58.98 | 0.00 | 392.94 | 0.00 | 0.00 | 5.87 | 0.00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2301111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表-20211124102639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