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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110-45143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0-25 10:14
名 称: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5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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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155501000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0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省委、市委宣传部的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和部署全县宣传工作。对县直宣传文化系统包括文化艺术等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管理。

(2)负责组织指导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3)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4)坚持正确舆论引导,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工作和县内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5)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健全广播电视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

(6)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电影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督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等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

(7)组织开展社会宣传,指导协调开展重大文化文艺活动,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8)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措施、对策;指导、部署、协调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工作。

(9)完成市委宣传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与全县各党委(党组)签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共嵩明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及《中共嵩明县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对全县5个镇(街道)、3个园区、48家县直机关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调研督查,以“查”促“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对检查中好的经验作法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020年以来,在县委全会上通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讨论意识形态工作4次,向市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十二届县委第十一、十二、十三次巡察,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全县各党(工)委、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进行述职。二是强化分析研判,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阵地。坚持每季度对全县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重点领域提前预判、定期研判。着力加强网络监测及舆情导控和邪教组织管控力度,2020年发现涉嵩舆情80起,下发舆情监督通报37起,舆情处置反馈率100%。三是巩固阵地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纵向加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阵地建设,横向加强媒体、学校、网络、宗教等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讲坛、讲座、讲堂、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通知》,坚持守正创新,传播社会正能量。持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印发了“正道”、“新风”等专项行动方案,定期对学校周边、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认真落实高校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与入驻院校召开高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掌握高校领域意识形态情况,着力推进学校思政课建设和改革创新,全力保障思政课课程课时,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四是压实网安责任。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出台了《嵩明县网络安全综合协调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嵩明县网络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形成全县一盘棋、一张网,纵向联动、横向联通的工作机制。加大新媒体平台管理力度,对辖区内互联网企业及全县网站、办公系统进行全覆盖摸排,签订《网络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大对政务新媒体管理力度,定期对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全面净化网络空间。组建110人的网络评论员队伍,转发、点赞、评论正能量文章1.8万余次。五是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走深走实。坚持高位统筹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常委会对《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制定《嵩明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实施方案》,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学深吃透把准《条例》主要内容、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六是全力做好省委第七巡视组专项巡视嵩明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标对表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认真查摆,全面认领,制定《中共嵩明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关于对嵩明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细化为具体3个方面22个问题进行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整改工作任务、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进一步作了明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理论武装工作。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真学真信真用,更加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县上下同心协力、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更加牢固。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优秀推广单位评选活动,积极构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架构,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建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覆盖县级机关单位所有党员干部。制定《嵩明县“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主题学习活动实施方案》,举办知识竞赛、征文、学习强国优秀推广单位等系列活动。我县选拔的队伍在昆明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知识竞赛中从25只队伍中脱颖而出,获得三等奖的好成绩,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使用工作,做到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全覆盖,共征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8300余册。二是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嵩明县2020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嵩明县2020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共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带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和基层理论宣讲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开展重大理论宣讲。组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团,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宣讲、嵩明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宣讲团报告会和走基层宣讲,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线上知识竞答4期,着力打通理论走进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3、新闻舆论工作。一是党报党刊及内刊征订完成率。已按时按质完成了2020年度党报党刊及内刊征订工作,同时正在进行2021年党报党刊及内刊征订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二是新闻发布工作。2020年组织召开《文化昆明·嵩明》、脱贫攻坚、兰茂文化节暨第五届花博会、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4场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开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三是重大主题宣传。精心策划重大主题宣传17期,围绕抗击疫情宣传、复工复产、脱贫攻坚工作宣传、美丽县城建设、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兰茂文化艺术节活动宣传、抗美援朝胜利70周年宣传活动、嵩明“两会”报道、十九届五中全会宣传报道、深化教育改革系列报道、河长制工作系列宣传,省委巡视组巡查工作宣传、县委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宣传、第七次人口普查等重大主题宣传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立言立声,多角度展示嵩明良好形象。四是对外宣传工作整合媒体资源和宣传优势,精心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讲好嵩明故事、持续打造兰茂文化、传统文化等城市文化名片,全年县级融媒电视平台共推出新闻报道858条,同比增长26%,推出专题26期。在中央级、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刊播正面外宣稿件共1158篇(条),其中在中央级媒体刊播稿件数量为43篇(条),在省级媒体刊播数量为896篇(条),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多角度展示了嵩明的良好形象。在市级以上新闻网站、客户端刊载信息2410条,其中中央级网络媒体120条。五是舆情研判与应急处置、舆论引导工作。认真开展辖区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处置工作,一年来未发生较大舆情,未发生因工作不力,导致形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况。今年以来针对网友在网络上发帖反映的问题共下发《舆论监督通报》36期,责成相关部门牵头处置,处置率100%。答复网友在官方微博咨询43起,回复率100%。针对新冠疫情、恒大房地产、媒体记者调查采访撰写专报6期,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通过线上、线下的联动处置,降低或消除了网友诉求可能会产生的负面影响,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六是新闻舆论监督工作 。今年以来,共收到市委宣传部下发的《舆论监督通报》2期(178、180),主要通报了嵩明县城区商业城卫生管理不到位及杨桥街道布能社区河墩村附件的河道露天焚烧树叶两块问题。嵩明县委宣传部在第一时间通知主责单位进行了整改,相关问题同时抄送分管县领导。所通报问题均按时限要求整改完成。七是公益广告制作、刊播工作。今年以来,围绕上级宣传部门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创建美丽县城、营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等重点工作,在辖区公共区域丰富开展公益广告宣传。特别在疫情防控重要时期,在重要路段、车站、公园、小区、菜市场、广场等场所和农村地区广泛制作张贴防控提示、宣传标语横幅24474条(幅),发放宣传单345285份,利用564个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酒店宾馆、银行、警务亭出租车等LED屏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防控标语和防治知识,让疫情防控知识深入人心。

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一是“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按要求开展道德模范、昆明好人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工作。每季度积极组织参与“昆明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的评选表彰,选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昆明好人”2名、新时代好少年等2名、最美志愿者2名。组织道德模范开展“有信仰、讲奉献、爱嵩明”宣讲,通过嵩明融媒、悦读嵩明等平台宣传他们的事迹,积极3场市级宣讲团成员到嵩集中宣讲活动。二是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个、所8个、站75个,实现全覆盖,完成市级下达建设任务。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众参与、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全参与、12.5国际志愿者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三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积极融入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按时按质按量提交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所需材料。

5、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新闻出版(版权)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印发《嵩明县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责任分工方案》(嵩发〔2020〕13号),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日常工作始终,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对反映红军长征内容的纪念设施、建筑物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维修保护,组织开展祭扫烈士墓、楹联诗词书画征集展示等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长征精神。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进行“红军长征过嵩明组图”“嵩明县文物保护成果”等展览,进行有奖知识问答,开展兰茂文化进校园活动等,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二是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艺’心抗‘疫’你我同行”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汇集文学、书法、绘画、戏曲等各种文艺作品近500件,精心评选获奖作品96幅(篇),通过“悦读嵩明”等微信平台进行15期网络巡展,社会反响积极良好。开展“四下乡”活动,举办“瀚海浅痕”新春书法展,进行“4·23”全民阅读活动和线上线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文化惠民力度不减。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组织基层采风活动,让文艺创作工作更接地气。同时,县文化馆、图书馆不断提升免费开放服务品质,举办文艺活动、培训班、展览、讲座,在疫情期间创新推出线上展览服务,广获群众好评。三是贯彻落实《昆明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办法》,以激励和扶持重点创作为抓手,编辑出版《滇中文学》(抗疫文学专辑)《文化昆明·嵩明》《盘江源》等文学刊物;组织戏剧创作培训班,收集修改戏剧、小品20个,为我县文化品牌储备节目。四是2020年我县以“正道”“新风”两大集中行动为抓手,坚持打管并举,聚焦网上网下,持续深化源头治理、渠道管控和阵地管理,保持重拳打击有害信息和非法出版物。今年以来共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全县范围内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印刷企业等文化市场进行7轮抽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20余人次,出动检查车辆30余辆次。上报反制信息20条,办理行政案件2起,行政拘留2人,办理涉黄刑事案件12起,办理跨区域涉黄案件1起,办理涉黄行政案件55件,收缴淫秽光盘65张。对不履行网络安全义务的3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发出整改通知书74份。五是认真开展了辖区内出版物发行单位和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全县检验合格的印刷企业为8家,出版物发行单位为12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相关工作,实行出版发行、印刷经营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结10件审批工作,其中9家书店、1家印刷企业。积极开展“双打”“剑网2020”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共对全县文化市场检查1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其中抽查印刷企业4家、实体书店10家、网吧20余家、KTV5家、打印店24家。做好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工作。截止目前,共审核发放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8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为: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其中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0年度收入合计59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4.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5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度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行政事业单位养老等各项支出均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0年度支出合计54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18万元,占总支出的71.84%;项目支出154.49万元,占总支出的28.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7.82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度由于疫情蔓延已中央级媒体合作宣传减少,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4.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2.31万元,下降32.79%,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单独核算项目经费,项目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0.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4.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49万元,增长154.49%,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单独核算项目经费,项目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其中一是宣传事务支出20.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宣传事务活动。二是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124.1万元,主要用于对影院建设、国产影片、补助。四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宣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38%。与上年对比,减少161.92万元,下降27.61%,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本年度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24.1万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二是本年度由于疫情影响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7.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疫情宣传、等专项业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疫情宣传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县委宣传部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无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无预算数。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计划,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8万元,增长10.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由于车辆老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7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部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3.62万元,下降97.3%,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度未单独核算项目经费,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资产总额124.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97万元,固定资产8.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4.06

114.97

8.53

0.00

3.00

0.00

5.53

0.00

0.00

0.56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5550111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表20211025093725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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