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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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拟定嵩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县经济发展形式和财政、金融、价格走势,定期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各专项规划,综合提出嵩明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点;平衡国家分配和市、县安排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和下达国家、省、市拨款的建设实施计划,负责做好全县项目筛选、组织、包装、上报工作;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着力抓好化解落后产能、降低企业成本、补齐民生短板等工作,为经济发展扫清障碍、蓄积动能;稳物价,保障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强化责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部门工作要点主要体现在抓好运行监测,统筹做好指标落实,抓实项目储备,确保投资稳定增长,加强跟踪服务,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县级重点项目,强化工作责任,全力抓好安全生产,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强省、县级储备粮、动态成品粮管理等方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432.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0.34万元,占总收入的93.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2.50万元,占总收入的6.46%。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4.56万元,增长23.44%,其他收入增加92.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较上年减少3人,本年基本行政经费805.74万元,上年基本行政运行经费961.91万元,相比上年减少156.17万元。而本年追加预算项目经费较多,相比上年增加410.73万元。上年财政拨款项目预算总收入123.87万元,分别为农本调查经费7.80万元,“优质粮食工程”财政补助资金56.00万元,易地扶贫危房改造资金43.07万元粮库智能化改造资金17.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项目预算总收入534.60万元,分别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经费20.00万元,“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400.00万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政补助资金22.10万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经费50.00万元,农本调查经费3.90万元,涉烟价格认定经费38.6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16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58万元,占总支出的79.04%;项目支出244.72万元,占总支出的20.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5.17万元,增长1.67%,项目支出减少495.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增加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各项目支出开支较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2.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6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逐步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8.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4.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5.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无易地扶贫搬迁经费支出,且本年各项目收支基数较小。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本年共计项目支出6个,分别是农产品成本调查支出2.4万元,本年完成了农调户误工补贴发放、走访农本调查对象、业务培训、数据审核汇总、信息化建设等基础工作。打击涉烟犯罪价格认定工作经费1.96万元,本年完成了涉烟案件价格认定案件227件。新冠疫情医疗物资采购经费支出13.13万元,完成了口罩、酒精、防护服和一次性手套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县级数量要求的储备工作。“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支出155.13万元,明确“十四五”规划体系由8个重点研究课题、30个部门(行业)专项规划、8个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规划纲要》等6部分组成。目前《嵩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正式印发,7个重大课题研究已完成,1个正在推进。30个部门(行业)专项规划、8个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正在修改完善中。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政补助资金支出22.10万元,完成了对3家企业奖补资金的足额拨付。应急物资管理经费支出50万元,保障了本年应急物资储备的完好性和物资调拨的及时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1.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81%。与上年对比减少715.57万元,下降43.44%,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3人,基本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支基数较上年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单位正常运转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购置应对新冠疫情所需储备物资(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和消毒液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主要用于单位本年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费用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预算的127.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预算的110.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财政不安排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境经费预算,公车运行经费超预算支出是我局年度业务、会议等工作繁重,公车出车次数频繁,公车老旧达到报废状态,维修成本较高。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43万元,下降27.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2万元,增长1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5万元,下降77.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效控制了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2万元,占86.61%;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占13.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业务工作、会议和调研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对我县“美丽县城”建设、“十四五”规划、物价监测等检查调研和外县同级发改部门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7万元,增长10.37%,主要原因单位本年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咨询费等支出,其中:办公费支出72万元、印刷费支出0.65万元、咨询费支出(法律顾问费)2.20万元、水费支出0.62万元、电费支出2.73万元、电话费支出0.89万元和差旅费支出4.13万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11,766.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251.84万元,固定资产39.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36万元,其他资产政府储备物资473.6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00.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766.75 | 11,251.84 | 39.91 | 26.27 | 0.00 | 0.00 | 13.64 | 0.00 | 0.00 | 1.36 | 473.64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部门预算,是指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5.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6.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对此,我国《预算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7.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0301111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