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4201000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灾害应急处置。
6.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协调各相关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度,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各园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各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煤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安全生产工作情况:2020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强化组织领导,织密安全生产责任链条。一是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定期带队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难点问题。二是成立了16个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每月组织召开行业监管指挥部工作推进会,研究推进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三是制定了《嵩明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表扬惩处办法》《嵩明县安全生产尽职免责办法》,县政府与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园区签订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对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推动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2.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筑牢安全风险防控网。按照国家、省、市、县的部署要求,县政府及时召开会议对全县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各行业安全监管指挥部的责任,将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和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水平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有力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煤矿、非煤矿山方面:县应急局对全县非煤矿山、煤矿开展专项检查和复产复工检查,统筹推进5座非煤矿山的改造升级,2座矿山的整合重组以及红石岩煤矿去产能工作。红石岩煤矿于2020年6月28日完成关闭退出。共检查煤矿、非煤矿山52家次,下达检查记录29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份,整改复查意见书2份。
危险化学品方面:县应急局牵头组织公安、运管、城管、消防等部门对烟花爆竹长期点、零售点进行检查,加强对58家危化企业、加油站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危化企业搬迁改造和打非治违工作。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120家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4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2份,整改复查意见书20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9份,排查整改隐患214条;出具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共16份;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3家;依法取缔烟花爆竹无证经营户10家;立案查处4起,行政处罚12万元。
冶金、有色、纺织等方面:县应急局加强对全县冶金、有色、冷库(涉氨制冷)、轻工、纺织、有限空间等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检查企业284家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56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15份,下发整改复查意见书12份,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1份,下达停产停业整顿决定书10份,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22家,采取停止供电措施2家,排查隐患445条,已整改407条。立案查处3起,行政处罚2万元。
3.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和“安全生产万里行”主题,充分发挥微信、QQ、互联网等新媒体的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知识宣传,营造了全民讲安全、重安全、抓安全的浓厚氛围,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小应急包10000个,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540人。
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
1.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推进救灾体制机制改革落地见效。一是制定了《嵩明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各分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二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主动对接民政、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统筹推进全县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为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坚实队伍力量保障。三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应急演练。按照《中共嵩明县委 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嵩发〔2019〕14号)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扎实推进“三小工程”(小应急演练、小册子、小应急包)“七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自我防范意识和防灾减灾工作的应急处置能力。2020年,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积极组织全县开展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演练2次。
2.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在岗值班值守制度,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程序,明确信息报告责任、报送主体、报告范围、报告时间、续报方式和值班要求,强化信息报送工作,为全县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详实、准确的信息支撑。共上报市应急局、县委、县政府各类突发事件信息41期,未发生瞒报、漏报和谎报的情况。
3.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是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疫情发生后,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县应急局积极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向省、市争取应急物资,建立调拨联动机制,全力做好应急物资保障、留验站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共检查复工复产企业300余家次,捐赠84消毒液900公斤;调拨帐篷382顶,棉被645床,棉大衣1405件,折叠床247张,床垫220床;储备一次性口罩4万只,N95口罩200只,隔离服200件,医用手套200只,乳胶手套500双。二是开展农村民房火灾保险补助工作。为进一步开展好全县的民房火灾保险工作,县应急局及时报请县政府研究决定,共拨付各镇(街道)补助经费60万元。三是做细做实救灾工作。共救助6586人,下拨各项资金223.395万元,其中:2019-2020年冬春救助资金108.395万元,2019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资金5万元,2019年、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抗旱)救灾资金110万元。
脱贫攻坚工作情况:2020年是脱贫攻坚工作的收官之年,局党组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杨林镇落水洞村开展“挂包保就业、走访送政策”就业扶贫“清零”行动、“挂包帮”遍访行动、机关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报告”工作,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生产生活、家庭经济收入、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18户帮扶对象已全部脱贫,共投入帮扶资金1.5万余元,推送就业岗位4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按照各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把扫黑除恶工作贯穿于煤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日常工作检查中,积极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共摸排煤矿1家、非煤矿山10家、危化企业58家、工贸企业354家,尚未摸排出安全生产领域内涉黑涉恶线索。
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0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主要目标,自觉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和“四星级”党支部建设成果,用好“学习强国”、“互联网+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平台”、“云岭先锋”和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平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努力营造亲情的政商关系。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党员大会7次,党员领导干部上讲堂讲党课9次,支委会11次,主题党日活动11次,志愿服务活动4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嵩明县应急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为机构改革接收县民政局移交民政救灾车辆1辆。
第二部分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27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7.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25.86万元,增长312.76%,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增加了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1,500.00万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189.2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27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97万元,占总支出的16.95%;项目支出1,891.72万元,占总支出的83.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68.86万元,增长274.1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增加了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1,500.00万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189.2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5.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95万元,增长4.87%,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正常晋升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0.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1.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59.72万元,增长1,333.12%,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增加了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1,500.00万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189.2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7.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68.86万元,增长274.1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增加了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1,500.00万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189.2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5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6%。主要用于直接关闭退出合法合规煤矿产能的一次性补助。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2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救助等专项业务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74万元,下降1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1万元,增长25.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5万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71万元,减少67.21%,主要原因分析是部分工作经费在其他科目中列支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15.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59万元,固定资产13.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6.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5.78 | 102.59 | 13.19 | 0 | 0 | 0 | 13.19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部门预算,是指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5.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6.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对此,我国《预算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7.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4201111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