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对县人大第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嵩财农〔2021〕54号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六届五次会议
第17号建议的答复
李玖高 代表(委员):
你在县十六届人大五次提出的关于“龙院、大营、新春邑三个社区寻找第二水源点”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嵩阳街道龙院、大营、新春邑三个社区共有约15000人,该三个社区的农村饮水主要是山冲水库。因近几年该片区降雨量偏少,水库蓄水不足,导致上述三个社区于每年3、4月份饮水困难。建议寻找第二水源点:从上游水库坝脚将水提高后引入山冲水库进行补水,以保证社区居民饮水。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21年5月10日,县水务局派专人会同县财政局人员一起上门会商。该项目由嵩阳街道办具体负责实施,目前蓄水池已完成,抽水泵站正在改建,主管道正在安装。概算投资155.7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99万元,整合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6.7万元,县财政局已将补资金149万元拨付到嵩阳街道办。预计今年6月投入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加大指导、宣传力度。积极推动《嵩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各镇(街道)加强管理,监督指导辖区受益村(居)委会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制定相应村规民约,做好对已建工程的管护,制定水费收取制度,增设运行管护经费,发挥工程建设最大效益,确保《细则》、《意见》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嵩明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