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嵩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嵩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二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大桥村小药灵山,昆明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范围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5454m2,建筑面积16000m2,项目拟新建1台500t/d的机械炉排炉+15MW汽轮发电机组+50t/d餐厨垃圾处置、垃圾接收及贮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
总投资:34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及传真:15025110767
联系人:毕经理
电子邮箱:397518522@qq.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小药灵山昆明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邮政编码:651700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工
电子信箱:936772335@qq.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166号
邮政编码:650100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调研阶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和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从而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明确评价重点,最后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评价工作等级。
2.分析评价阶段: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
3.撰写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的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二)工作内容
1. 工程分析:对工程建设内容进行分析,重点进行建设期和运营期污染物产排污分析。并进行与相关规划、政策和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2.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对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和社会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收集项目区相关资料。
3.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重点针对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的地表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地下水环境影响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4. 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拟建项目可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在工程可研拟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补充完善减缓或消除这些不利影响的工程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
5. 公众参与:重点针对项目区范围内公众、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同时,在相关媒体进行项目公示,开展一定范围的专家咨询,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 环境管理:提出建设项目实施的环境管理计划与监测计划,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7. 编制报告书:对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和提炼,形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 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何种影响;
3. 您认为项目建设会产生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4. 您认为工程建设中应采取哪些环保措施;
5. 您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昆明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