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回复
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回复
程朝荣委员:
你在嵩明县政协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通力合作,有效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力度”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办理回复情况
我县共有住宅小区200余个(包含商品房,机关、企事业单位房改房,集资建房、周转房、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而老旧小区就有160余个,占比80%,注册物业服务企业60余 家,从业人员近1000人,受委托管理服务的物业项目30余个,占比17%,服务对象2万余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30个,占比17%,新建商品住宅全部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全县小区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单位集资等形式的自建小区,主要是单位后勤部门管理;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③小区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管理。真正有第三方物管公司提供服务的老旧小区不足5个,绝大部分小区由单位自管,少部分小区由业主自治。老旧小区缺乏专业的物管公司的确存在。
近年来,我县积极在老旧小区中推广第三方专业物业服务的模式,一是大力指导老旧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截至目前,我县已有10余个老旧小区按程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由业主自己当家做主,决定小区的管理模式,既可委托专业物管公司管理,也可由业委会代管,业主自治管理,解决小区的脱管状态。二是根据《嵩明县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工作要求,密切与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配合,对各居民小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的力量,指导小区物业、业委会、业主成立党支部,对于三不管小区,由社区、红色物业担当临时管理主体,提供基础的物业服务,尤其在疫情期间,嵩明物业行业党委号召,社区、物业企业支部主动到三不管小区支援,负责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明确了小区网格责任人,让网格化管理真正落到实处。三是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编制了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专项规划,力争在 “十四五”期间将县城内拆迁范围以外的老旧小区全部改造完成,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各类配套基础设施,科学规划小区停车位,规范小区秩序,在小区改造完成后,鼓励小区业主选聘物管企业进行管理,建管有序,避免老旧小区走上脏乱差的老路。四是凸显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强化社区党组织对物业企业和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政治引领,有效化解小区矛盾纠纷,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物业企业、业主三方联动运行机制和提高社区物业服务和社区治理水平,成立了中共嵩明县物业行业委员会和小区党支部,目前已成立玉明花园、金叶花园、金地花园等小区党支部,有效加强了社区党组织对小区党组织的政治引领,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积极推选“红色物业”,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关于推荐评审“红色物业”小区的要求,经社区推荐,街道党工委初评,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联合评审了玉明花园小区、金叶花园小区、银杏人家、云深物业、空港俊发城5个项目为县级“红色物业”。建立“党建引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将物业服务矛盾纠纷问题纳入“吹哨报到”哨源范围,依托街道党群服务中以、综合治理平台等,将物业服务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社区党组织与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共商共治”的基层治理格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升业主素质
老旧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关键是业主的支持,愿意花钱购买服务,配合小区管理,通过微信、短信及宣传栏、宣传资料、公开收费支出等形式,引导老旧小区业主自觉接手专业物管模式,提升维护小区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的意识。对业主缴纳的物管费用,进行合理支出,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使业主心里有一本明白账,树立自觉缴纳物管费用的观念。全体业主要有所担当,依法维权,该缴纳的费用不得拖欠,形成良性循环。
(二)加强行政监管,制止违法行为
严格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规定和业主管理规约约定,对业主在使用物业的过程中的一些不当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做好小区秩序维护工作,做好绿化养护和清扫保洁工作,对需行政处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没有按职责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的物业服务企业,我们将采取约谈,取消评优,情节严重的,给予批评、警告等行政处罚,并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三)科学指导,推进业主大会建设
《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嵩明县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我局将积极做好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政策指导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主观能动作用,通过社区居(村)委会及时了解业主的基本情况和素质,掌握业主动态,利用监督指导等方式推荐决定具有代表性和公信力的业主作为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选举产生懂法律、重责任、敢担当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促使业主委员会发挥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业主的良性作用,推动整个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最后,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继续探索学习新的思路跟方法,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努力营造和谐、宜居的物业服务小区,提升我县的物业服务水平。
联系人及电话:段建平,13354619683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