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回复
关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回复
马陆仕委员:
你在嵩明县政协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实现小区物管全覆盖”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住宅小区近200余个(包含商品房,机关、企事业单位房改房,集资建房、周转房、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而老旧小区就有160余个,占比80%,注册物业服务企业60余 家,从业人员近1000人,受委托管理服务的物业项目30余个,占比17%,服务对象2万余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30个,占比17%,新建商品住宅全部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全县小区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单位集资等形式的自建小区,主要是单位后勤部门管理;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③小区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管理。真正有第三方物管公司提供服务的老旧小区不足5个,绝大部分小区还是由单位自管,少部分小区由业主自治。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近年来,我县积极在住宅小区中推广第三方专业物业服务的模式,一是大力指导住宅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截至目前,我县已有10余个无人管理的小区按程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由业主自己当家做主,决定小区的管理模式,既可委托专业物管公司管理,也可由业委会代管,业主自治管理,解决小区的脱管状态。二是充分发挥红色物业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强化社区党组织对物业企业和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政治引领,在征得小区过半业主同意下,协调红色物业进入无管理主体的住宅小区,提供基础的物业服务,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物业企业、业主三方联动运行机制和提高社区物业服务和社区治理水平。三是规范住宅小区的物业进入退出机制。业主大会决议小区的管理模式,可以自管,也可以选聘专业的物管公司管理。鼓励业主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选聘物管公司,签订正规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各司其职,确保小区正常运行。四是做好业委会的指导监督工作。业委会工作容易出现虎头蛇尾的情况,一开始很热心,逐渐慢慢失去耐心,甩手不干、放任不管,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经常发生,为了规范业委会依法履职,我县每年组织物管行业提升培训的时候,都会邀请全县的业委会一同参加,一方面让业委会了解其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位,促使业委会依法开展工作。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无人管理的小区业主无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大多数业主希望保持现状,不需要物业服务,不愿出钱购买服务,没有主人翁意识,不支持不参与小区业主大会,最终导致业主大会、业委会达不到成立条件,即使协调物业企业进驻小区,但业主不支持、不交物管费,物业公司也难以维持,最终也会退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升业主素质
老旧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关键是业主的支持,愿意花钱购买服务,配合小区管理,通过微信、短信及宣传栏、宣传资料、公开收费支出等形式,引导住宅小区业主自觉接手专业物管模式,提升维护小区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的意识。对业主缴纳的物管费用,进行合理支出,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使业主心里有一本明白账,树立自觉缴纳物管费用的观念。全体业主要有所担当,依法维权,该缴纳的费用不得拖欠,形成良性循环。
(二)科学指导,推进业主大会建设
《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嵩明县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我局将积极做好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政策指导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主观能动作用,通过社区居(村)委会及时了解业主的基本情况和素质,掌握业主动态,利用监督指导等方式推荐决定具有代表性和公信力的业主作为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选举产生懂法律、重责任、敢担当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促使业主委员会发挥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业主的良性作用,推动整个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四)党建引领,齐抓共治
嵩明物管行业党委、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将红色基因下沉到各无人管理的住宅小区,调动小区党员工作积极性,让小区党员主动加入业委会、党支部、小区网格责任人、志愿队伍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小区的建设治理工作,加强与其它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构建和谐宜居的居住环境。
最后,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继续探索学习新的思路跟方法,积极与相部门协调沟通,努力营造和谐、宜居的物业服务小区,提升我县的物业服务水平。
联系人及电话:段建平,13354619683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