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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9-14 11:19
名 称: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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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9-14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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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毕汝云委员:

你在嵩明县政协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合理设置县城丰登路、香海路等街道路灯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嵩明县城丰登路、香海路、兴云路等街道属于老城片区,也属于嵩明县市政设施建设中最早的一批路灯。在设施的硬件方面存在一定短板,周边行道树也因栽种时间较早生长时间长、树冠比较大会对路灯照明造成影响,发挥不了路灯夜间照明的作用。

二、建议办理情况

按照单位三定方案职能职责划分,县城路灯维护 管养职责由县城管局承担,丰登路、香海路、兴云路等路段路灯因两侧行道树树冠较为茂密,让这几条道路照明设施在夜间发挥不了太大作用。今年县城市管理局计划对黄龙大街、水真路、玉明路段亮化进行提升改造,丰登路、香海路、兴云路三条道路的亮化提升改造已纳入“三年行动”计划中。由于资金短缺只能逐年分步实施路灯亮化提升改造,争取在三年之内对以上问题完成解决。在路灯提升改造之前,县城市管理局将在日常的市政设施、绿化管养过程中,对遮挡路灯照明影响较大的人行道树进行修剪, 加大对破损路灯的更换,确保现有路灯能充分发挥其照明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县城市管理局将做好辖区内市政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保证路平、排水畅通、路灯亮化、设施完好并使其发挥正常功能。

(二)县城市管理局将认真遵守各岗位职责、规程,标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配套完善各项市政基础设施提供有关市政基础设施的咨询服务。

(三)继续做好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在此,衷心感谢你对我县市政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良好、舒适的生活、生产环境。

联系人及电话:龚明丰,15987147722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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