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杨竹云代表:
你在嵩明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停车场建设” 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城市基础设施的健全体现了城市建设的品味。随着县城建成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的逐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的功能当前已显现出部分薄弱。停车场地的不足,占用道路乱停乱放,造成交通拥挤阻塞,形成恶性循环,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和危害。许多车辆“无家可归”,安全防范差,极易发生失火、失盗等现象,有的还占用消防通道,给社会治安秩序和消防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经我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目前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暂无停车场建设的相关规划。近年来,在暂无规划的情况下,经县政府相关部门对接,先后改建了商业城空地停车场、黄龙大街县医院对面空地停车场;同时在县城城市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停车泊位,以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县城停车泊位。
二、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县城建成区近年内暂无停车场建设的规划,我局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加强同驻地街道办、相关职能单位的联系,在解决县城停车场建设和缓解县城居民停车方面开展以下工作。
(一)由嵩阳街道牵头,编制了嵩阳片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按照小型化、分散化原则,科学合理布局建设县城停车设施,积极开展停车场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下,近期内将在县城建设4个临时停车场:晁家社区嵩阳二小南侧临时停车场、东北街社区玉带路与盟台路交叉口北侧临时停车场、东北街社区玉明路与河滨南路交叉口西侧临时停车场、东北街社区碧桂园小广场北侧临时停车场。四个临时停车场共利用了闲置土地50余亩,建成后将提供机动车停车位56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53个,县城内停车难问题将得到解决。
(二)结合县城老旧小区改造,设置公共停车位
1.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个:上丰登、下丰登和景观小区,通过清理违章临时建筑,科学规划车位的方式,增设了78个临时停车位。
2.嵩明县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期间计划改造66个小区,计划改造车位3041个,逐年实施完成。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改造5个小区,分别为栏江新村、老县医院、老建筑公司、老计生局、五机关小区,计划增设临时停车位165个。
(三)对现有停车泊位进行优化和增设
县城市管理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嵩明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经嵩明县人民政府批准,对县城区停车泊位进行规划调整。最终在城市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停车泊位1090个(白色车位110个出租车位及免费车位,黄色车位980个,车位设置标准为2.5米*6米,标准宽0.15米)占用路面面积约2779.5㎡。
(四)多部门联动,规范停车场、停车泊位的管理,加强对车场、泊位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1.各职能单位充分发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城区停车泊位布局和建设规划标准,加强对所建设停车场、停车位的管理和维护。对停车场设施、停车泊位标志标线要进行定期维护和修补,增强停车泊位的导向性,减少车辆由于寻找停车位而在道路上巡游的时间;另一方面,通过有效引导,真正做到还路于行,保证道路交通的通畅。
2.要加强对停车场、停车泊位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一是督促停车场、停车泊位管理单位对收费人员多进行相关培训及现场督查,杜绝乱收费情况的发生;二是停车场、停车泊位管理单位对中标单位一线收费人员加强技能培训并统一着装,提升业务能力及服务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规划为纲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加强县城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市民提供一个宜居生活环境。积极配合街道、各职能部门按照《嵩明县嵩阳片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逐年完成县城临时停车场的建设任务,解决县城停车难的问题。同时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一如继往地开展好各项工作,接受各级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