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李云宏代表:
你们在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县落地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20〕39 号)文件精神,昆明市自2020年12月30日起启动长期护理保险。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首先将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参保范围,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期护理保险征缴启动,企业和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并未增加。
2021年3月1日起,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正式接受申报,我县共设置长期护理保险申报受理窗口2个,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正式实施落地。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摸清底数,掌握情况。2020年12月,在长期护理保险正式实施前,根据前期与保险公司的工作对接,县医保部门做好我县职工参保人失能人员的摸底统计,确保在新政策实施前摸清底数,为新政策实施落地打下坚实的基础。经前期摸底,我县共有失能人员60余人,上报名单的这些人均属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二是多渠道宣传,让参保群众都知晓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长期护理保险实施以来,县医保局通过嵩明融媒APP、悦读嵩明微信公众、嵩明县医疗保险局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宣传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同时针对前期摸底中企业单位关注度低的情况,通过企信通发布短信通知,将长护险政策通知到我县所有自谋职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企业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进一步开拓长期护理保险宣传渠道。同时,充分利用日常医保政策宣传的机会,深入我县企业集中的杨林工业园区及利用“进医院、进社区、进企业”等机会,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集中宣传,共发放宣传册近一千余份。充分利用定点医药机构的力量开展宣传,将长护险政策宣传册分发到全县15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中。三是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推荐评审,为长期护理保险落地打牢基础。按照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推荐遴选工作要求,县医保部门及时与县民政局、县卫健局联系,了解我县养老机构基本情况,积极鼓励我县养老机构申报参与遴选。目前,经前期推荐及市级部门专家评审,我县申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1家。四是强化协调联动,配合做好申报人员失能登记评定。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在我局医保服务大厅设置长期护理保险申报窗口1个,加强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协调,要求街道、社区积极配合保险工作人员做好申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评定入户工作。加强与卫健部门的沟通,请卫健部门从医院主管部门角度出发,动员医院鼓励长期护理保险评定专家和评定员积极参与失能登记评定工作。五是以训促提升,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人员业务培训。嵩明县医保局组织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人员培训,我县31名评定人员(包括评定员及评定专家)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对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各项业务的培训,让参训的评定人员都熟练地掌握了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评定标准和评定技巧,为下步失能等级评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目前,我县共申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共62人,其中42人通过评定属于重度失能人员符合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条件,从6月起属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要求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一项新的惠民政策,县医保局将认真部署,让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惠及广大重度失能人员。一是加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宣传,有针对性的深入企业和退休职工较多的社区开展宣传,让职工医保参保人全面、细致的了解长护险政策,也让长期护理保险惠及更多需要长期护理、照料人员。二是培育业务精熟、经验丰富的评定员和专家队伍。失能等级评定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重要一步,评定长期护理保险落地实施一个重要环节。今后,将鼓励我县各定点医疗机构选派一些业务精良、政治素质过硬的医护人员充实到评定员和评定专家人才库中,提升我县评定人员评定技巧和专业素质,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失能等级评定队伍,确保评定结果公平、公正、客观,为长期护理保险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强化委托机构和服务机构监管。县医保局将立足监管职能,让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得到专业、贴心的护理服务。县医保局加大对委托机构和定点服务机构监管力度,提高经办管理能力和服务效率。为失能人员提供适宜的、专业的、满意的护理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伏文超 187****2767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