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召开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
2021年8月10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李进波主持召开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会前,县政府办督查科通报了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策事项落实情况。
会议听取了副县长李剑锋关于传达学习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阮成发、王予波同志在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的汇报。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正视问题、深刻反思,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会议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土地问题一样,都是一场必须要打赢的硬仗,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涉及我县的交办件必须确保不打折扣地完成整改。会议要求,由副县长李剑锋牵头,各交办件涉及到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每月定期调度推动问题整改,严肃督查、严格落实,确保所有问题全部彻底按时按质完成整改。
会议听取了副县长唐海同志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汇报。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在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制度框架下,聚焦土地征收、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问题,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措施,强化对耕地保护,针对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以及“合村并居”中违背农民意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强化法律责任,确保土地管理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园区、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研读条例,加强学习、吃透政策,以全县“两违”整治为契机,全力以赴做好整治目标任务。
县委副书记、县长李进波带领与会人员对《嵩明县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嵩明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嵩明县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工作方案》《嵩明县县级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嵩明县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实施方案》等议题进行研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