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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7-07 16:35
名 称: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农业,农村,县政协,第九届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07 16:35
字号:[ ]

杨礼广委员:

你在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0号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自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城乡一体化以来,我县一直致力于推进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编制完成《嵩明县乡村振兴空间规划》,全面完成县域村庄布局;自然村通村公路硬化率已达83%;实现全县全民通电目标;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9.69%;行政村光网覆盖率达100%;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67%;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率达到95%,基本实现全县镇(街道)自来水设施全覆盖。在公共服务方面,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98.76%,高中毛入学率达91%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98%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99%;镇、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已经实现100%覆盖。

二、 完成情况 

(一)建立健全有机衔接的城乡基础设施规划体系

编制完成《嵩明县乡村振兴空间规划》;全面完成县域村庄布局;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2011年我县编制完成了《嵩明县全域城镇化村庄安置布点规划》(2011-2030),对县域面积内的74个行政村内自然村的保留、合并、建设等进行了规划。2020年,结合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将乡村振兴空间规划与县域村庄布局布点规划进行融合,编制新的县域村庄布局布点专项规划,现已完成初稿;选取试点开展村庄规划目前已开展。

(二)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基本公共服务达标提质

1. 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

一是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嵩明县辖区三镇两街道共有75个村(居)委会,538个村小组,71404户,人口约268977人,目前三镇两街道、园区共配备保洁人员及清运人员1006名、专用垃圾车有53辆、建设垃圾分类亭581座、垃圾桶6556只、垃圾中转站7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座,实现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成功引进安徽海螺集团,投资1.8亿建设嵩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目前综合处理场日均处理生活垃圾350—400吨。

二是加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县三镇两街道建有污水处理厂5座(嵩阳街道1座,杨林镇1座,小街镇1座,牛栏江镇2座;杨桥街道和嵩阳街道共用1座),各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已投入正常使用;在45个行政村177个自然村共建设三池、氧化塘等污水处理设施共计181个,集镇附近的行政村已建设有污水管网,村庄生活污水全部纳入处理。现嵩明县四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及村庄相关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移交滇池水务运营维护。目前我县68个行政村已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67%。

三是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率达到95%,基本实现全县镇(街道)自来水设施全覆盖;2020年底,我县除个别村组自来水未入户外,全县已建成供水工程188件,其中集中供水工程157件(按水利部大于100人统计),覆盖农村人口28.5375万人(不含流动人口),占全县农村人口28.7852万人的99.1%;分散式供水工程32处(按供水人口小于100人统计),覆盖农村人口约1877人。

2. 进一步提升以教育、医疗为重点的村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提高教育水平。通过新补充教师入口学历要求均为本科及其以上(上级有明确规定招聘除外),鼓励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提升学历。2019年嵩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比例为85.67%;2020年嵩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比例达86.27%。

二是提高医疗水平。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265647人,参保率达到96.99%。目前,设有县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二院)三家,镇(街道)中心卫生院5家,74个村(社区)村委会卫生室,极大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就医。

(三)建立清单制管理为基础的推进机制

一是实施基本公共服务的分级清单制管理;二是推进公共设施与服务的标准化建设;按照市级统筹安排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工作,下发《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确定国土空间规划专题内容、工作流程及各职能部门职责,进行专题研究编写。三是完善以财政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2020年县财政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12694万元,用于全县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民生产生活补助。

(四)开展农村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标准体系建设

开展乡村教育质量提升,确保每个镇(街道)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村级幼儿园;推进乡村健康建设,确保每个中心镇卫生院建设至少1个重点科室,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卫生院,每个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95%以上,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80%以上;实施农村养老计划,50%的镇(街道)建有1所农村养老机构。

三、 下步工作

(一)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镇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小街镇已列入2021年昆明市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示范镇之一,示范镇创建含脱贫攻坚成效巩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6个方面的重点工作、31项指标。示范镇的创建,将获得市级财政500万元的资金支持,我县将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对接,请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工作指导,同时尽量整合各部门力量,做好小街镇整镇推进的试点工作。

(二)做好“个十百”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

为落实省委、市委打造乡村振兴“百千万”和“十百千”工程的工作举措,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实施嵩明县乡村振兴“个十百”工程,目前杨林镇官渡社区、小街镇哈前村委会已向市级申报美丽宜居示范市级精品示范村,申报成功后将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做好美丽乡村研判工作

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按照美丽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类36项评定指标做好2021年度美丽村庄评定工作,既注重示范点的打造,由点带面,加快乡村振兴由面上转变,通过五年的时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全面推开的局面,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均等化水平。

联系人及电话:蒋益先  189****8719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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