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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107-557365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7-07 16:33
名 称: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农业,农村,县政协,第九届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0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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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树祥委员:

你在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县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的提案》(第63)号的提案,已经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农业生产仍占很大比重,初步统计,全县共有约10万亩的蔬菜大棚,外销蔬菜占95%以上,主要种植油麦菜、意大利生菜、上海青、白菜等叶类蔬菜。蔬菜产业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我县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农业生产过程离不开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的使用,可以说,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为农业丰产增收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但在平时的生产中,一些种植户只顾眼前利益,不顾政府的明令禁止,使用违禁的高毒高残留农药,过量施用,不到农药安全间隔期采收等行为,造成上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严重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过量的化学肥料使用,造成土地板结、盐碱化,导致河流和湖泊富营养化,造成生态环境的污染。

根据近三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群众满意度调查》以及《食品安全问计于民》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关注,尤其是对农业投入品的关注度不断上升。怎么解决餐桌前的安全问题成为社会热点。

为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嵩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我局与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全县农药、兽药、鱼药、饲料等农业生产投入品和农产品市场的监管,认真做好农产品的抽检,维护食用农产品生产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和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与危机管理、应急预案的处置。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几年来未发生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并于2019年10月入选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做好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习和宣传,让老百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农产品安全的重要性。特别对涉农企业做好宣传,重点教育,提高对食用农产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危害的认识,要求企业应做到自律自查,杜绝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2020年,农安科、农产品检测站、植保站、法规科、动监所、渔业渔政、科教科等各部门,共计出动800人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册),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4次,农药安全使用培训4次。广泛宣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农兽药等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开展禁限用农兽药、高毒高残留农药名录宣传培训,并引导群众索取购买农资的票据。

(二)切实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一是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县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二是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做好投入品购买销售经营台账。三是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四是重点时段加强监管,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3.15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质量月”、“2020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等涉及农产品质量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推进标准化种养殖程度,大力推行绿色防控技术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品质,提升市场竞争力,嵩明县大力推进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0万亩,推广绿色防控2.5万亩,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提高农药化肥使用效率,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

(四)加大农产品抽检检测

2019年全县共完成蔬菜风险监测抽检6000余批次,速测合格率99.65%;完成60批次市级风险检测样品,15批次省级监督抽检样品,10批次部级抽检,涉及检测项目累计1000项,合格率100%。抽检生鲜乳600于批次,抽检全部合格。完成市级15批次畜产品抽检,省级20批次抽检,部级10批次抽检,抽检全部合格。生猪瘦肉精检测10000余份,全部为阴性。生猪定点屠宰场官方兽医进驻,达到头头检,对于不合格产品实行无害化处理。

2020年市级下达4000批次的蔬菜快速检测工作,我县完成蔬菜快速检测5300个,合格率99.84%;完成60批次市级风险监测样品,20个市级监督抽检,10批次省级监督抽检样品,8批次部级抽检;开展3组6个样本的水产品监督抽检;抽检生鲜乳600于批次,抽检全部合格。开展“瘦肉精”监测工作,监测全县4个镇2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27个,抽样监测158头,检测“盐酸克伦特罗”131份、莱克多巴胺126份、沙丁胺醇17份,现场胶体试纸条筛选检测,全部反应为阴性;同时,按照要求采集了30mlx3的混合猪尿样品13个猪场,共计23份。共抽检360批生鲜乳,三聚氰胺全部为阴性。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中省级监督抽检6个批次的农产品,市级开展6批次抽检。2020年12月,完成省级风险监测800批次采样制样工作。

(五)监管、检测体系不断完善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单独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3名工作人员;自2016年开始,陆续在各乡镇挂牌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嵩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于2017年完成“双认证”工作,实验室共认证40个农药、6个重金属检测项目。2020年承担市级检测任务100批次。乡镇成立检测站,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积极指导伟诚、晨农、金杨冷库等企业建立了农残快速检测室,逐渐形成企业自检,县、乡共同开展检测的工作模式,大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2020年全省检测系统开展的能力验证工作中,嵩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顺利通过考核。

(六)加强追溯体系建设,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依托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逐步完善追溯体系建设,现阶段,已将“三品一标”企业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并逐步向其他企业推广应用平台,探索试行可追溯体系建设。县级搭建监管、追溯信息平台,对乡镇的检测数据,实行网络实时上传,杜绝造假和不开展工作的情况发生。

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是生产主体对消费者、对社会的承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自我约束力,具有可追溯能力。根据国家、省市安排,我县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召开乡镇监管人员合格证制度培训会,并在全局开展合格证制度宣传培训。利用微信、QQ等平台,重点向冷库、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种养殖过户进行合格证制度宣传培训,督促企业参与合格证的开具。2021年,由我部门印制的2万册(100万份)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已经陆续发放到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带证销售。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

在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以及市场消费环节中,利用重点节假日、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等活动,充分发挥宣传作用,让生产、销售、使用者依法履行生产主体责任,让消费者逐步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形成全面共治局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农产品投入品监管

加强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以及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进出货以及产品检测、检查验收和报告制度。

(三)加强监督抽检工作

加大日常检查巡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根据例行监测和日常巡查结果,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抽查,加强检打联动,发现农(兽)残超标的不合格样品,立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完成蔬菜快速检测4000批次,主要农产品定量检测700批次,配合完成国家、省市相关抽检,并依法开展后处置工作。落实农业、食药监、公检法等10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发现禁限用农、兽、渔药使用、非法添加、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等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立案的立案,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及时移送。

(四)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

积极宣传引导企业自行开具合格证,并保证合格证真实性。积极动员企业加入到国家、省级追溯平台,运用平台。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开展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共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最后,衷心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你能继续关心、关注、支持农业农村工作,为农业农村工作建言献策。

联系人及电话:马世贵 67911137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5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