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陈利明委员:
你在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自开展整治以来,嵩明县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全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镇区旱厕公厕实现全消除,771座农村公厕统一建档管理,整改提升无害化卫生户厕40825座。二是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三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编制完成《嵩明县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积极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试点推动农村雨污分流,建成农村氧化塘178座。四是发动广大农民群众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五是建立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宣传引导,引导群众自觉打扫房前屋后,主动清理农村“五堆”,做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严格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压实整改责任,提升工作成效。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村庄保洁制度建立
建立了村庄保洁制度,村党总支书记牵头抓总,村“两委”班子分片包保,村小组干部具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责任机制,层层压实环境整治责任,每个自然村固定1名以上村庄保洁员,村庄保洁制度有效执行、保洁员履职到位的自然村比例达100%。
(二)修订完善村规民约
各镇(街道)已结合各自实际,形成《关于农业生产废弃物的管理要求》《村庄环境整治村规民约》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标语》,以张贴、悬挂或墙体彩绘等方式进行宣传,完善村规民约并有效执行,引导群众自觉打扫房前屋后,主动清理农村“五堆”,做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
(三)建立和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
一是建立了垃圾收费制度。由县发改局牵头,对嵩明县农村居民垃圾处理费成本进行了测算,并制定了《嵩明县农村居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云南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及《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将于11月12日在全县范围内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后,最终梳理汇总制定《嵩明县农村居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二是严格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制度,对先进典型进行通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镇(街道)、村组发出整改通知,并及时跟踪督查,限期整改落实。三是健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反馈机制,补齐工作短板,将问题反馈“公告(正式)”张贴、宣传到村一级。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统一治理。一是充分发挥县垃圾综合处理场效用,建成全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集中处置体系。结合嵩明县实际,制定详细环卫市场化保洁管理考核体系,不断巩固、提升保洁成效。二是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推广小街镇积德村、哈前村委会成功经验,通过政府投入专项资金,由辖区政府全面组织开展村庄、集镇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工作和设施设备配套工作。
(二)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在前期工作开展基础上,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试点范围,充分发挥试点带动作用,由机关事业单位向农村延伸。二是协同配合商投、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规范、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理体系,实现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分类治理,最终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总目标。
(三)加大对各镇(街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年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杨林河、对龙河、小四河三条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依托,不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及村庄氧化塘建设工作,确保完成我局牵头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推动长效机制落地落实。按照农村厕所改建后续管护方案,做好农村公厕管护,确保达到“三净两无一明”,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民自觉维护公厕卫生、自觉做好户厕保洁,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如厕环境。
(五)加快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将县域村庄空间发展规划在《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中进行研究。按照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相关会议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各选取部分村庄作为试点,编制村庄规划,县自然资源局将做好指导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朱云波 18187318443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