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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7-07 15:29
名 称: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农业,农村,政协,第九届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07 15:29
字号:[ ]

刘洪伟委员:

你在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嵩明县辖街道74涉农村(社区590个村(居)民小组,2020年全县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17239元,较上年增长7.9%2020年嵩明县74个涉农村(社区)集体经济总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有69个,占93.2%50-100万元有5个(秧田、牛足、大箐、张官营、马坊),占6.8%;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上的24个,50-100万元的23个,10-50万元20个,5-10万元的3个,5万元以下的4个;经营收益100万元以上的22个,50-100万元的25个,10-50万元20个,5-10万元的3个,5万元以下的4个(大村子3.81万元,大箐村0.26万元,太平龙3.85万元,匡郎4.87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土地承包管理,增加集体收入

为实现集体土地承包的规范化管理,从2016年起,嵩明县全面核实各村的集体土地、鱼塘、果园面积,确定权属关系,统一印制合同文本,对承包价格、承包期限进行统一规定,使各村、组集体土地、鱼塘承包效益不断提高,全县平均每亩承包地收入在2000元以上,鱼塘承包收入每亩在500元以上,果园承包收入每亩在8002000元,分别比2016年以前增加了20%以上。

(二)减少非生产性开支,增加集体收入

2021年重新修订完善《嵩明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于202131日以嵩政发20213号文件下发执行,办法中规定村、组干部利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参加工作职责以外增加的临时工作,可以领取误工补贴,但领取误工补贴每人每月不得超过10天,每天不得超过80元;取消村(居)民小组一级伙食费、接待费,每年全县村集体节约开支450万元;严格执行报刊征订限额制度,每年全县减少报刊征订费用110万元。全县自2009年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以来,共减少74个村会计岗位,年节约开支26万元。村集体收入在稳步增加的同时,集体综合支出比往年减少了15%以上。

(三)规范“三资”管理,壮大集体经济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实践技能,更好地适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需要。2021415日,县级组织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会,120人参加培训。202165日,县农业农村局到小街镇组织新任村组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进行“三资”管理培训,350余人参会。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三资”管理,大力纠治基层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214月组织74个村(社区)、590个村(居)民小组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截至5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开展经济强村项目,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按照中央、省、市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工作部署,制订实施方案。近年来,先后扶持四十余个集体经济较薄弱的村,共投入扶持资金1268万元,项目惠及135个村57420人,仅2019年、2020年两年,全县扶持21个村(居)委会,投入财政扶持资金1100万元,2021年已通过项目评审15个,预计投入财政扶持资金750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村集体每年有固定收入,解决了村集体运转难的问题。

(五)全面清产核实家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2019年开始每年均需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重点核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集体资产的价值、存量、结构、分布和使用情况,有效解决了资源管理混乱问题,做到集体资产权属清晰、档案资料完整、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经清查,2020年在资产资源分布上,村一级有未承包耕地、林地、养殖水面等资源的有37个,占村(社区)总数的50%;组一级有资源的556个,占村小组总数的94.2%;村(社区)一级有房屋、铺面等经营性资产的14个,组一级58个,经营性资产总计达2.4亿元。

(六)积极扶持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村集体增加收入

目前,嵩明县在市场监管局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00个,种植业160个、林业4个、畜牧业23个、渔业6个、服务业3个、其他4个。其中县级示范社22个、市级示范社8个、省级示范社6个、国家级示范社2个。2020年合作社经营收入3328万元,可分配盈余183.73万元,统一组织销售10468万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2120万元。2020年扶持县级示范社3个,市级示范社2个,扶持资金总计17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强化“三资”管理

建立资金资产资源登记、管理、清查、评估经营等制度,规范村集体经济收入的管理使用。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承包合同制定等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坚持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巩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成果。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做好经济强村项目

按照中央、省、市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工作部署,继续配合县委组织部完成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实施、评审工作。

(三)探索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贯彻落实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探索建立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系统,分类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集体林地使用权等“四权”的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交易规则。

联系人及电话:钱爱丽 13577045230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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