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李清代表:
你关于2021年在官庄村进行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嵩明县农林局已在该村委会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但不能满足该村委会排灌需求。为进一步适应现代化的发展要求,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希望县农业农村局在2021年给予安排解决。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为认真作好嵩明县2021年农田建设,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1〕5号)精神,下达嵩明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81万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9.53万元。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在前期调查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2021年牛栏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选址报告(征求意见稿)》以及《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2021年嵩阳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选址报告(征求意见稿)》,向县级有关部门和镇(街道)政府征求意见后,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嵩明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为2个片区(2个项目)进行规划实施,其中,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2021年牛栏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1万亩,选择在四营、下马坊、老猴街3个村委会的永久基本农田中进行建设;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2021年嵩阳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0.81万亩,选择在新春邑、龙院、大庄3个村委会的永久基本农田中进行建设。
目前,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在勘测设计实施中,因此,我局无法在2021年项目中给予安排。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今后将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通〔2019〕46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第4号)的要求,根据省、市以及县农业农村局的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筛选、审核申报,以及项目审批、招投标、勘测设计、施工、决算、审计、验收、上图入库等管理工作。尽快将资金落到具体项目,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农田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的全面完成。同时,每年我局都会向各个镇政府(街道办)下发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相关政策文件,请该村委会与镇政府及时沟通,认真研读文件,并按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王加伸 67910869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