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及时拨付2021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59万元
5月11日,县财政局及时拨付2021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59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680万元,县级资金379万元。
该项目资金用途主要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改善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提升人蓄饮水保障、增强贫困地区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实施等方面,其中,1380万元用于生产发展资金,679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全部用于四个乡镇12个项目(其中8个产业项目,4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947.55万元,其中使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59万元(整合行业部门资金362万元,自筹资金1526.55万元)。
资金拨付前,县财政局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会议要求:嵩阳街道、小街镇、杨林镇、牛栏江镇、县交运局等项目实施部门,一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二要以扶贫资金为“粘合剂”,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整合资金,将扶贫资金的效益发挥最大化,让贫困群众受益最大化。三要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的运行要全程跟踪监督。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抓好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嵩明县财政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