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受理编号:X2YN202104240002)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受理编号:X2YN202104240002)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2YN202104240002。投诉人反映:“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东山村七组村民庞某某在该村第三小组老坟箐挖沙,累计毁坏林地近三十亩、耕地几十亩,并造成三股山泉断流” |
核实情况 | 嵩明县高度重视,4月25日,杨林镇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到现场核实相关情况。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东山村七组村民庞某某在该村第三小组老坟箐挖沙,累计毁坏林地近三十亩、耕地几十亩,并造成三股山泉断流”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1.投诉反映的“庞某某在该村第三小组老坟箐挖沙,累计毁坏林地近三十亩”问题,经核实部分属实。老坟箐挖沙地块为景鑫公司(新型建材厂)项目地块,用地面积49.95亩,2020年7月,景鑫公司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宗地使用权(宗地编号SMY2019-35号,面积33231.85平方米),嵩明县林草局采集该地块边界范围坐标,邀请昆明森众林业规划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现场勘验,经现场勘验该地块西北角存在超范围违法使用林地,共计293平方米,县林草局已对该公司作出了立案查处。 2.“庞某某在该村第三小组老坟箐挖沙,累计毁坏耕地几十亩”问题,经核实不属实。经核实,老坟箐挖沙地块为景鑫公司(新型建材厂)项目地块,面积49.95亩,2020年7月,景鑫公司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宗地使用权(宗地编号SMY2019-35号,面积33231.85平方米),地类为工业用地,不是耕地,该公司项目建设全部位于批准用地范围内,不存在破坏耕地几十亩情况。 3.投诉人反映的“造成三股山泉断流”问题,需进一步核实。杨林汛区域内有白龙潭箐、鲁鲁子两个水源点。白龙潭箐原为杨林汛村水源点,2012年起因出水量减少后,不再作为饮用水源点。鲁鲁子龙潭是杨林汛村抗旱应急备用水源,位于老坟箐地块西北侧直线距离约300米,该地块与鲁鲁子龙潭为同一山脉。目前鲁鲁子龙潭日出水量为50立方米,针对反映的项目建设影响鲁鲁子龙潭出水问题,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及近年连续干旱情况,难以判断该村地下水减少与项目建设有无必然联系。4月22日杨林镇已请省设计院勘察分院专家到现场勘查,预计5月10日前可出具相关水文报告,需根据水文报告进一步判断项目建设是否影响鲁鲁子龙潭出水。 |
办理情况 | 已督促庞开骏拆除了该地块上临时建筑并覆土种植树木。 |
办理单位 | 杨林镇、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 |
主要工作成效 | 1.已督促庞开骏拆除了该地块上临时建筑并覆土种植树木。 2.嵩明县林草局对景鑫公司违法使用林地情况进行了立案查处,处以罚款4395元,并责令限期恢复林地原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嵩明县玉明路254号。联系人员及电话:李加发,0871-67911155 |
公示单位:嵩明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