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受理编号:D2YN202104200054)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受理编号:D2YN202104200054)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2YN202104200054。投诉人反映: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新村居委会八步前村六组某户犬吠扰民 |
核实情况 | 1.经现场核实了解,反映八步前村六组居民李某家饲养犬只噪音扰民,李某曾在自家院子内用铁笼饲养10余条犬只补贴家用。4月21日现场核实时,大部分犬只已经贩卖,目前李某家场院围墙边还圈养着两条马犬看家护院。 2.4月21日21时50分,县公安局民警在李某家场院正中位置进行声音分贝测试,结果为40.8分贝,未超过I类功能区夜间排放限值(45分贝)。因该户地处村民聚集区内,犬吠会对群众生活有一定影响。 3.4月21日22时20分,县公安局民警对杨林镇新村居委会八步前村进行多处走访,在村中发现多家村民也圈养犬只,偶尔能听到犬吠,但短时间就停止,走访过程中未发现大规模饲养犬只情况,也未发现大规模犬吠现象。 |
办理情况 | 1.对李某进行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告知李某必须依法依规饲养犬只,并控制其他生活噪音,严禁噪音扰民。 2.将犬只搬离居民住宅区移至大棚蔬菜地看守房饲养,同时按规定办理犬只免疫证和养犬登记证。 |
办理单位 | 杨林镇政府、县公安局 |
主要工作成效 | 4月24日15时47分进行现场复查,李某已将犬只全部搬离居民住宅区移至大棚蔬菜地看守房饲养。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嵩明县玉明路254号。联系人员及电话:李加发,0871-67911155 |
公示单位:嵩明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