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受理编号:D2YN202104190061)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受理编号:D2YN202104190061)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2YN202104190061。投诉人反映: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丹凤村9号附近的碗筷清洗消毒作坊噪声扰民,清洗废水污染普沙河”。 |
核实情况 | 经核实,投诉人所反映的“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丹凤村9号附近的碗筷清洗消毒作坊噪声扰民,清洗废水污染普沙河”问题,部分属实。 1.经核查,投诉反映的餐具消毒公司噪声扰民问题,部分属实。4月20日,该公司正常经营作业期间,监测人员监测显示,噪声值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II类功能区昼间限值标准。4月20日晚上21:00时、22:00时,嵩阳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两次联合检查时,未发现公司经营作业,无夜间噪声扰民情形。因该公司地处村民聚集区内,且东侧紧邻民房,昼间作业时产生的噪音对群众生产生活有一定影响。 2.经核查,投诉反映该公司清洗废水污染普沙河问题,不属实。嵩明阿波罗餐具消毒配套有限公司配套建设有4个污水收集沉淀池(共计约40立方米),清洗污水收集至沉淀池后清运至嵩明县荣净污水运营有限公司(嵩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现场检查时发现嵩阳街道丹凤村村民肖绍荣(房东)在普沙河边设置生活污水排放管道。 |
办理情况 | 1.村民肖绍荣已拆除排向普沙河的生活污水管道,并将生活污水收集至嵩明阿波罗餐具消毒配套有限公司沉淀池内一并清运处置。 2.针对该公司未依法填报排污登记表的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 |
办理单位 | 嵩明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嵩阳街道、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
主要工作成效 | 针对该公司未依法填报排污登记表的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嵩明县玉明路254号。联系人员及电话:李加发,0871-67911155 |
公示单位:嵩明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