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受理编号:X2YN202104160019)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受理编号:X2YN202104160019)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2YN202104160019。投诉人反映:昆明市嵩明县城管局主任陈某某无手续违规建设垃圾处理厂。 |
核实情况 | 经核实: 1.投诉反映“县城管局主任陈某某”,经核实,县城管局职工陈绍忠于2015年4月至2020年10任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任职期间参与过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老地山)、嵩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小街镇大桥村委会)建厂相关手续办理。 2.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老地山)场址位于嵩明县城东北6公里处蛇山火炼箐,占地面积110.76亩,设计日处理量85吨,库区设计容量42.42万立方米,处理工艺为卫生填埋,使用年限为12年,总投资为3547.28万元。2008年3月2日,省环境保护局以云环许准[2008]52号文准以行政许可。2009年11月取得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关于嵩明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建城[2009]468号)。2010年2月11日进行了土建标开标,中国有色十四冶金建设公司中标承建,施工单位于2010年3月27日进场施工,2011年11月18日建成投入试运行。 3.嵩明县旧垃圾堆放场(嵩阿公路七公里)于1995年完成选址,旧垃圾场的土地以有偿出让集体荒山使用权的方式由原杨桥乡上禾村出让给原县土地建设环保局使用,有偿出让集体荒山使用的时限为50年,即从1996年1月1日至2045年12月31日,出让资金每亩35元,已一次性给付。根据新建垃圾填埋场可行性研究报告,待新场投入使用后,将对旧垃圾场进行封场处理,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2月10月委托中南设计院昆明分院做该项目可研报告,2013年5月初委托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做地勘报告,2016年上半年完成项目建设招投标并动工建设,2017年1月18日完成验收。 4.嵩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嵩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大桥村小药灵山,占地70亩,目前生活垃圾日处理量400吨左右。项目公司为昆明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2月份启动建设,2020年12月份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持有《关于嵩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的立项请示的批复》(昆城管复〔2017〕10号)《嵩明县规划局SMX2017-50号地块初步规划设计条件》(嵩规条件〔2017〕027号)、《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嵩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昆国土资预〔2017〕15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嵩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8〕16号)。 5.4月18日对10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杨林镇320国道原垃圾堆放点、小新街李小村原垃圾堆放点、小街镇李官村原垃圾堆放点存在零星生活垃圾堆放情况。 |
办理情况 | 县城市管理局督促属地政府已于4月20日将三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垃圾清运完毕。 |
办理单位 | 嵩明县城市管理局 |
主要工作成效 | 排查无违规开设垃圾处理厂情况。杨林镇320国道原垃圾堆放点、小新街李小村原垃圾堆放点、小街镇李官村原垃圾堆放点存在零星生活垃圾已清运完毕。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嵩明县玉明路254号。联系人员及电话:李加发,0871-67911155 |
公示单位:嵩明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