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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104-397825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4-22 17:18
名 称: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受理编号:X2YN202104160018)
文号: 关键字: 投诉问题办理,X2YN202104160018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受理编号:X2YN202104160018)

发布时间:2021-04-22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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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受理编号:X2YN202104160018)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 X2YN202104160018。投诉人反映: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积德村村委会古城村小组原会计李某某占用集体土地建房建鱼塘。该镇原副乡长李某某私租土地给他人建房办厂。

核实情况

1、小街镇积德村委会古城村近10年会计为现任小组长李朝荣,该户现有房屋1处为土木结构,房龄预计超过50年,没有在他处新建住房,并且李朝荣在积德古城村也没有鱼塘。与投诉人所反映的“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积德村村委会古城村小组原会计李某某占用集体土地建房建鱼塘”情况不符,不属实。

2、经自然资源部门核查,未发现古城村行政范围内有违法占地建厂房的情况发生。小街镇于1995年撤乡设镇,近10年没有名为李某某的副乡长。与投诉人所反映的“该镇原副乡长李某某私租土地给他人建房办厂”情况不符,不属实。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办理单位

小街镇党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主要工作成效


公示说明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嵩明县玉明路254号。联系人员及电话:李加发,0871-67911155

                         公示单位:嵩明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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