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受理编号:X2YN202104160017)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受理编号:X2YN202104160017)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 X2YN202104160017。投诉人反映: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积德村村委会古城村小组原党支部书记马某某以责任田入股分红为由,占用村民200亩土地建设鱼塘。 |
核实情况 | 1、小街镇积德村委会古城村村民小组近30年无姓马的党支部书记。与投诉人反映的“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积德村村委会古城村小组原党支部书记马某某”情况不符,不属实。 2、积德村委会古城村小组有10余亩鱼塘属于“2814项目”,该项目占地189亩(因测量方法不同,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认定为186亩,村组租赁的面积为189亩),土地性质经自然资源部门核实地类为坑塘水面,属其他农用地,暂未发现项目内存在违法用地行为。1986年县委县政府争取到的联合国第2814次国际扶贫项目,因当时的积德办事处为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当时鱼价远远高于粮食价格,因此将该地块建为鱼塘发展养鱼。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该地块确权属办事处所有,群众就没有参与分配租金;2004年由于养鱼价值较低,养殖户不再租赁继续养殖,导致村集体在此地块无任何经济收入;2010年下半年,变更租赁用于蔬菜、花卉等作物种植。2015年土地确权为村委会所有;2015年10月,经积德村两委集体讨论决定,出租给建宝经贸有限公司种植蔬菜、花卉等作物,租金已全额入村集体账并全部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清淤除障和集体办公等村集体公共开支。与投诉人所反映的“以责任田入股分红为由,占用村民200亩土地建设鱼塘”情况不符,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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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办理单位 | 小街镇党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
主要工作成效 |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嵩明县玉明路254号。联系人员及电话:李加发,0871-67911155 |
公示单位:嵩明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