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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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
现将《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昆发改价格〔2021〕109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同时,各单位将清理结果于2021年4月2日前报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将组织现场调研,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邮箱:1163710145@qq.com。
附件:1、《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昆发改价格〔2021〕109号)
2、《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187号)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1日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