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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4-12 11:06
名 称: 嵩明县2020年度劳务派遣年度核验情况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2020年度劳务派遣年度核验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12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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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第19号令)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以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经营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8号)精神,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如实报告有关事项,许可机关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根据材料报送情况将年度评审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现将2020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核验情况公示如下: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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