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继承人:李亚超、李亚国 被继承人:李明祥)(林权)
发布时间:2021-03-1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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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坐落于嵩明县小街镇牛足村委会的林地,权利人为李明祥,林权证号:嵩林证字(2009)第2705000076号。经我机构审核,此不动产为李明祥、年老存的夫妻共有财产,李明祥于2014年3月22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李明祥的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合法继承人。依据其合法继承人向我中心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其相关承诺和说明,现该不动产中属于李明祥名下的产权份额由其儿子李亚超、李亚国继承,无其他合法继承人。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我机构将对该异议进行严格审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据相关条例予以登记。
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