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开办企业指标先进做法之一——嵩明县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周到细致的“保姆式”服务
企业设立登记需按照国家局要求,提供五项材料,分别为: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场地使用证明(住所申报承诺书)、股东身份证明。通过窗口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反映,影响申请人申领营业执照的主要原因是新开办企业人员对制作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以及网上申请企业名称存在困难。
针对这一情况,嵩明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订了新开办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工作制度。
一是设立企业登记咨询服务电话,由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在线解答企业开办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二是实行电话预约服务,不让企业多跑路。
三是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窗口前移,通过导办、帮办、代办等形式指导帮助申请人完成材料制作。窗口工作人员服务前移,对于申请人来说,免除了多次跑动,多次修改申请材料。统一由窗口人员帮助办理,现场打印材料,现场领取执照。大量申请人对我们这一服务表示赞许,真正做到了“最多跑一次”办理营业执照。做到无任何办理经验的企业人员也能在四小時内完成企业设立登记办理。
四是在服务中心设置企业银行帐户开户办理窗口,引进邮政储蓄银行在便民服务中心现场免费办理实名U盾,从根源上解决网上“一窗通”知晓率、办件率低的问题。
五是严格落实新办企业定期回访制度。为了进一步优化提升嵩明县营商环境,提高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企业水平,加强与企业沟通,为企业切实解决在开办企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对新开办企业进行回访,加强与企业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企业在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刊刻、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开户、银行开户各环节存在问题及不足,包括是否实行“首问责任制”、“答复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工作人员是否态度粗暴,故意设卡;是否索贿、受贿、接收宴请等。每周回访户数25户左右,今年已回访企业900余户次,企业反映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