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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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灾害应急处置。
6.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协调各相关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度,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各园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各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煤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级别为正科级,内设机构11个科处室(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宣传和综合执法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政治处)。局下属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成立于2012年,属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当好人民“守夜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学习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知信行统一,推动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不断发展,当好人民群众的“守夜人”。
2.突出重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持续巩固深化2018年以来的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成果,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特种设备、金属冶炼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执法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3.全力做好COP15大会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紧盯2021年“两会”和COP15大会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以推进全县为期3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为重心,进一步强化各类工作措施,创新监管方式,做好洪涝、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以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坚决整顿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COP15大会等重点时段和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4.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微信、QQ、互联网等新媒体的优势,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力度,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制度,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强化社会监督,从思想上、行为上牢固安全生产防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提高人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5.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应急力量建设。统筹推进我县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在救援力量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二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制定应急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和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清单,健全救援装备、应急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储备必要的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装备和器材。三是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县、镇(街道)的灾害信息互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突发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四是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县各类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6.抓好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采取召开培训会、实地督查检查等形式进一步规范全县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杜绝瞒报、错报、漏报问题的发生,确保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嵩明县应急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一辆为2019年机构改革之后,随着职能职责的变化,县民政局移交我单位民政救灾公务用车一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加265.28万元,增长61.2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经费200万、民房保险专项经费60万及基本支出5.2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8.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8.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8.63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加265.28万元,增长61.2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经费200万、民房保险专项经费60万及基本支出5.2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8.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9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6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加5.28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导致工资增加;项目支出28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加260万元,增长13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经费200万和民房保险专项经费60万。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退休人员津贴补贴。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9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3.4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4.“2240101行政运行”支出549.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等行政运行支出。
5.“2240106安全监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管理事务办公经费支出。
6.“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民房保险专项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418.63万元,项目支出28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375.97万元(基本支出375.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
30101基本工资81.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133.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和补贴;
30103奖金49.6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16.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33.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20.44万元(基本支出40.44万元,项目支出280万元),其中:
30201办公费31.10万元(基本支出11.10万元,项目2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管理事务办公经费支出;
30216培训费3.4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外出培训或组织培训等支出;
30227委托业务费2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支出;
30229福利费4.6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5.2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22万元(基本支出2.22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其中:
30302退休费2.2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反映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及医嘱生活补助等支出;
30306救济费6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民房保险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四)与省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补助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明细为:木制台、桌类15套,金额2.55万元; 激光打印机1台,金额0.2万元;复印纸1项,金额0.8万元;塑料沙发类2套,金额0.4万元;针式打印机1台,金额0.3万元;掌上电脑15台,金额6.7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嵩明县应急管理局申报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280万元。经审核确定1个项目,资金280万元,其中民生类2个,资金260万元,专项业务类1个,资金20万元。
具体项目如下:2021年将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坚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嵩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98.6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加265.28万元,增长61.2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经费200万、民房保险专项经费60万及基本支出5.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账面净值,下同)总计340.81万元,较上年下降24.58%。负债总额255.68万元,较上年下降12.68%。净资产85.14万元,较上年下降46.49%。流动资产319.38万元,较上年下降8.69%,占资产总额93.71%;固定资产21.43万元,较上年下降79.01%,占资产总额6.29%;在建工程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占资产总额0.00%;长期投资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无形资产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占资产总额0.00%;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其中,房屋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通用设备14.42万元,占67.31%(其中,车辆1.78万元,占8.29%,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00%);专用设备1.95万元,占9.08%(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00%;图书档案0万元,占0.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06万元,占23.61%。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应急管理局基本支出418.6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加5.28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导致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项目支出28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加260万元,增长13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经费200万和民房保险专项经费60万。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4200111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