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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111-46999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2-09 19:50
名 称: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文号: 关键字: 支出,元,草原,林业,预算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2-09 19:50
字号:[ 大 中 小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700000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绿化造林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措施,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办法,贯彻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及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等等。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16.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有行政机构1个,设5个内设机构,与2020年相比,编制无变动。

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人事、财务、日常外事、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

2.法规与审批科

起草林业草原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林业草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林业草原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提出生态建设、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法制建设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林业草原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承担林业草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3.生态保护修复科

承担森林、湿地、荒漠、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国土绿化实施办法,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退耕(牧)还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石漠化、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退耕(牧)还草有关工作。承担嵩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4.林业草原资源管理科(林业草原稽查大队)

承担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市批准后监督执行。承担林地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有关工作。指导草原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5.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森林培育:天保区森林资源培育任务 20000亩,政策到期退耕还林地抚育任务19679.7亩。

2.森林管护:完成2020年天保工程管护工作,中央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面积35.19万亩,其中:国有林有、灌、未林地面积1.96万亩,集体林管护面积33.23万亩。其中:国有林有、灌、未林地面积1.96万亩。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进行森林病害、虫害的调查,研究,勘测,防治等工作,楚雄腮扁叶蜂防治0.09万亩,林业有害生物市级监测点建设,监测范围4万亩。

4.林政资源管理:森林面积、蓄积的勘查、调查、统计,林地的管理。

5.森林防火:全县森林防火的宣传、监测及火灾的扑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3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2020年12月编制人员数与实有人员数对比图

1637574822(1)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上年财务总收入预算919.63万元,财务总收入增加 52.57万元,增幅5.72%,主要原因是调入职工增加人员2人,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2.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52.57万元,增幅5.72%,主要原因是调入职工增加人员2人,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7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2万元,项目支出94万元。在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功能科目:2130201)支出179.69万元,林业事业机构(功能科目:2130204)支出417.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功能科目:2080505)支出135.07万元,住房公积金(功能科目:2210201)支出58.99万元,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功能科目:2240304)支出86.4万元,森林防火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功能科目:2130209)支出1万元。

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38.57万元,增加17.74%,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调入职工人员,增加林业事业机构(功能科目:2130204)经费支出,以及森林防火人员工资预算计入基本支出中,增加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功能科目:2240304)支出86.4万元。

项目支出为森林防火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功能科目:2130209)支出94万元。

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86万元,减少47.78%,主要原因是2021年森林防火人员工资预算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功能科目:2240304)计入基本支出中,从而减少了森林防火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功能科目:2130209)项目预算支出8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总支出 9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2万元,项目支出94万元。

在基本支出中,2130201行政运行支出179.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417.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8.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项目支出9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扑火业务支出、森林防火办公支出。

上年项目支出为森林防火(功能科目:2130214)支出180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52.57万元,增幅5.72%,主要原因是调入职工增加人员经费。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38.57万元,增加17.74%,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调入职工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林业事业机构(功能科目:2130204)经费支出,以及森林防火人员工资预算计入基本支出中,增加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功能科目:2240304)支出86.4万元。

项目支出为森林防火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功能科目:2130209)支出94万元。

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86万元,减少47.78%,主要原因是2021年森林防火人员工资预算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功能科目:2240304)计入基本支出中,从而减少了森林防火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功能科目:2130209)项目预算支出8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支出按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分组,总支出9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2万元,项目支出94万元。

1.基本支出87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9.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43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167.61万元,津贴补贴162.64万元,奖金86.37万元,绩效工资77.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万元,住房公积金58.99万元,其他工资福 利支出89.8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22.5万元,福利费8.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万元,培训费支出6.1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退休费63.99万元, 生活补助4.44万元。

2.项目支出为森林防火项目支出94万元,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办公费支出94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部门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年初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的预算情况: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年初与中央配套事项的项目预算: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年初按既定政策标准测补助事项的预算:无。

(四)与省级配套事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年初预算与省级配套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0万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有、灌、未林地:指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0万元,与上年46.07万元对比,增加3.93万元,同比增长8.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也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国有资产占有4934.04万元,其中:流动资金4763.25万元,固定资产170.79万元。在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77.03万元;车辆32.54万元;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家具、用具、日常林业专用仪器和设备)61.22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基本支出87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57万元,增幅17.7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1.增加调入人员及职工正常晋升工资的人员经费52.17万元。

2.增加森林消防应急救援扑火队员工资86.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项目支出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1.项目支出减少森林消防应急救援扑火队员工资86万元,本年预算扑火队员工资86.4万元,预算支出列入基本支出中。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预算0万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无。

2.2021年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属一级管理部门,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无。

附件1: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预算公开情况表20210209070735233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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