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及时拨付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2823.49万元
发布时间:2021-02-09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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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对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的要求,确保国家资助政策执行到位,县财政局及时拨付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2823.49万元。其中: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2207.56万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55.62万元,100人以下校点公用经费补助10.46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521.84万元,特岗教师补助28.01万元。
该项直达资金惠及全县中小学生3.6万人次。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县财政将会同教育部门、学校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每一个学生身上。
嵩明县财政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