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20210209104157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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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照县委、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明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嵩办通〔2019〕28号),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
2.负责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组织全县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工作。组织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4.研究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等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5.负责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6.负责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指导推进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创新发展。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等各项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10.负责落实艾滋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项目督导、行为干预和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1.负责推进大健康产业有序发展,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12.负责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
13.负责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嵩明县中医药管理局、嵩明县防治艾滋病局牌子。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医政与法制监督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公共卫生科(嵩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医改与药政科、中医科、大健康科;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可兼任嵩明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嵩明县防治艾滋病局局长)。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共计14家,其中:
一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家,属全额财政拨款,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其编制7名;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其编制13名。
二是全额财政拨款公共卫生事业单位8家,县级公共卫生单位2家,分别是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编制54名;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其编制41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家,嵩明县嵩阳镇卫生院其编制55名、嵩明县杨桥卫生院其编制32名、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其编制51名、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其编制61、嵩明县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其编制37名、嵩明县小新街卫生院其编制30名。
三是差额事业单位2家,属县级医疗卫生单位2家,分别是嵩明县人民医院,其编制168名;嵩明县中医医院,其编制34名。
四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家,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其编制50名。
五是参照基层医疗机构事业单位还1家,嵩明县看守所卫生所,其编制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卫生健康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各届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及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统筹推进深化医改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探索推进新一轮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坚强保障。
1、全力提升县、乡、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完善县人民医院五大中心建设,实施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加快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急救能力水平。加强医疗质控中心建设管理,实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做好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联体建设,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继续开展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
2、持续巩固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一是将巩固卫生县城成果、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美丽县城建设等工作相结合,融合资源、齐抓共管,共同扩大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覆盖面,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市民健康意识养成等工作有效落实。二是以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巩固省级卫生乡镇创建成果,全面推进卫生村创建,扩大卫生村的覆盖面,确保省级以上卫生创建工作赶上全市水平。持续推进社区和单位爱国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促进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深入。提高和扩大群众对卫生县城的参与率、认同感。
3、巩固健康脱贫成效
做好医疗救助及一站式结算工作,继续落实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紧盯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实施不放松,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相互衔接,结合县、镇(街道)、村三级“一站式”结算服务,完善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体系,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4、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并推动落实。二是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医疗联合体建设。以县级医院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和县域内就诊率较上年度提高,引导有序就医。三是按新一轮医共体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镇(街道)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医疗共同体建设。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
5、优化人员调配方式,整合县乡人才队伍
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依托组织进修学习、参加专题培训、建设名医工作站、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等载体,对新参加工作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定岗培训;对重点人才进行择优扶持,重点培养;对一般医务人员采取外派进修、专家结对帮扶、岗位锻炼等方式提高医技水平持续加强培养。采取“四个一批”即按照人才政策引进一批、定向培养一批、计划派遣一批、轮训培养一批,以及鼓励符合多点执业的医师选择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等措施,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优化县域内卫生人员调配方式,形成人员能上能下格局,充分调动卫生人才工作积极性。
6、探索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新模式
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准入、退出、管理考核和待遇保障机制,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广大农村群众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进一步深入推进乡村一体化建设,强化镇(街道)卫生院对乡村医生的管理指导,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执业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深化全科医学服务内涵,向群众提供集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个体健康管理,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7、守住安全防线,强化疾病防控规范管理工作
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充公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守住预防接种安全防线、实现传染病发病率继续保持稳中有降、全面完成各项疾控工作指标。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执法,在传染病预防、疫情报告、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各个环节强化监管,保证《传染病防治法》各项规定的落实。不断完善疾病防控工作应急处理预案和工作技术方案,提高传染病疫情的应对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物资以及技术储备机制和更新补偿机制,做好疫苗及药物、试剂等物资的储备供应并确保安全。积极争取经费,切实解决疾病防控医疗设备落后和场地、设施不足的问题。
8、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监管
一是加大对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力度,重点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医疗安全等领域的监管,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二是加强医药领域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药品、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多方参与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完成国家监督抽查任务,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信息。三是严格卫生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有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主体意识。通过“移动智能执法”“双随机”等方式,加大公共场所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9、加强对卫生院的监督管理
乡镇卫生院转为财政全额预算后,进一步加强对卫生院工作纪律、服务意识及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杜绝推诿群众就医现象发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分别是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含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经费)、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嵩明县人民医院、嵩明县中医医院、嵩明县嵩阳卫生院、嵩明县杨桥卫生院、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嵩明县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嵩明县小新街卫生院。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部分供给单位2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633人。在职实有16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6人,财政部分供养600人,非财政供养873人。
离退休人员3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8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25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5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加428.19万元,增长5.4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254.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54.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54.96万元(本级财力8254.9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加428.19万元,增长5.4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54.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25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0.28万元,与上年的5508.77万元对比,增加1311.51万元,增长23.8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乡镇卫生院纳入全额财政承担;项目支出1434.68万元,与上年2318万元对比,减少883.32万元,下降38.11%,主要原因是卫生事业的基础建设完成,县人民医院内儿科大楼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1.83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和卫生院部分退休人员津贴补贴。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3.14万元,主要用于全额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除社保承担退休工资以外的津贴补贴部分。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7.46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含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以及新纳入的卫生院,财政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462.12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机构工作人员工资支出、对退休人员的家庭补助支出及商品服务的支出的支出。
5.“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
6.“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1398.23万元,主要用于县人民医院1336.23万元(基本支出586.23万元,项目支出750万元);县第二人民医院基本支出62万元。
7.“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支出346万元,主要用于县中医院基本支出232万元,项目支出114万元用于县中医医院迁建贷款贴息(基层农村中医能力建设补助)。
8.“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138.8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院人员经费基本支出2138.80万元。
9.“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108.5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室乡村医生人员经费。
10.“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903.57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费,其中基本支出853.57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用于艾滋病、特殊病、慢性病防治及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经费、餐饮、公共场所免费体检补助。
11.“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支出184.18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监督局,其中基本支出99.18万元,项目支出85万元用于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公共场所办公经费。
12.“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支出873.25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基本支出853.25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用于免费婚检。
13.“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61.68万元,主要用于县级配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4.“2100409重大公共服务”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配套25万元。
15.“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129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低保家庭及伤残死亡生活补助、家庭特别扶助金、城乡居民医保等。
16.“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92.13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含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四家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6820.28万元,项目支出1434.6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6176.17万元(基本支出6176.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
30101基本工资137.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227.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和补贴;
30103奖金81.4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828.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7.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6.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492.1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18.43万元(基本支出149.43万元,项目支出369万元),其中:
30201办公费293.9万元(基本支出58.9万元,项目235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国家卫生县城巩固和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经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公共场所、学校、职业卫生等项目;
30213维修(护)费114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院迁建贷款贴息补助项目;
30216培训费25.1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外出培训或组织培训等支出;
30218专用材料费2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补助项目;
30229福利费18.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31.4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0.35万元(基本支出494.68万元,项目支出315.68万元),其中:
30302退休费369.4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反映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及医嘱生活补助等支出;
30305生活补助311.89万元(基本支出125.21万元,项目支出186.6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21年艾滋病防治及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出;
30309奖励金129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21年嵩明县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我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补助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货物明细为:台式计算机8台,金额4万元;便携式计算机9台,金额6.3万元;投影仪2台,金额2万元;复印纸310箱,金额5.58万元;鼓粉盒10盒,金额0.26万元;墨水盒5盒,金额0.18万元;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1.2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卫生健康系统申报10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1434.68万元。经审核确定10个项目,资金1434.68万元,其中民生类9个资金1334.68万元,专项业务类1个资金100万元。与上年的12个相比,减少2个。具体项目如下:
1、艾滋病防治县级配套专项经费25万元。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161.68万元。
3、嵩明县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专项县级配套经费129万元。
4、国家卫生县城巩固和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经费100万元。
5、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由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补助经费20万元。
6、嵩明县人民医院内儿科大楼贷款贴息补助资金250万元。
7、嵩明县人民医院内儿科大楼县政府定额补助资金500万元。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院迁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嵩明县中医医院)114万元。
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0万元。
10、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公共场所专项经费(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85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家庭医生:现阶段中国的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家庭医生不是私人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以团队服务形式为主,家庭医生团队包括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二级以上医院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今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4.14万元,与上年的46.94万元对比,增加7.2万元,增长15.33%,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增加导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上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1、资产总体情况:资产总额54,017.56万元,较上年增长6.63%。负债总额18,511.04万元,较上年增长3.81%。净资产35,506.51万元,较上年增长8.17%。
2、资产分布情况:嵩明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408.56万元,占2.6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52,609万元,占97.39%,其中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国有资产0万元,无占比。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6,120.2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7.31% (其中:房屋15,617.6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4.90%);通用设备697.87万元,占3.35%(其中,车辆171.47万元,占0.82%,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166.41万元,占0.80%);专用设备3,879.14万元,占18.60%(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1,764.93万元,占8.46%);文物和陈列品0.88万元,占0.06%;图书档案0万元,无占比;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53.11万元,占0.73%。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基本支出6820.28万元,与上年的5508.77万元对比,增加1311.51万元,增长23.81%,增长的原因主要是:
1、政策性资金增加
2、乡镇卫生院基本支出纳入全额财政承担范围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项目支出1434.68万元,与上年的2318万元对比,减少883.32万元,下降38.1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综合医院基础设施补助项目,一是2021年县人民医院儿科大楼项目及融资贴息补助250万元,与上年100万元相比,增加150万元,增长150%;补助县人民医院儿科大楼项目建设配套500万元,与上年的1300万元相比,减少800万元,下降61.54%。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111
附件4: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102091042178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