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防震减灾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1900000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范围主要是:制定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地震监测分析与管理;防震减灾执法监督;地震监测环境保护;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地震应急与救灾服务;地震信息服务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为嵩明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县政府主管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部门,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赋予防震减灾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是县政府行使防震减灾行政职能的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主体,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现有人员编制6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和综合业务科,与云南省地震局嵩明地震台实行“局台合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2004年5月昆明市编委办公室(昆编办〔2004〕32号文件)批准县防震减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04年10月经昆明市人事局审批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1年3月经昆明市公务员局审批同意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登记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014年5月27日嵩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嵩编〔2014〕10号)批复设立嵩明县地震监测中心,在县防震减灾局原有编制6人的基础上增加编制1人,增加后共有人员编制7人。车改后实有车辆1辆,核编公务用车辆1辆,属于特种装备用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保障防震减灾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开展业务工作。
2.开展地震应急演练、科普宣传等工作。
3.维护应急避难场所设备及开展建设项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嵩明县防震减灾局机关。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5万元,下降5.7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保障缴费减少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1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9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5万元,下降5.7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保障缴费减少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万元,下降7.7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保障缴费减少所致。项目支出15万元,与上年一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分别是: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财”支出7.4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金;
3.“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4.“2240550地震事业机构”支出44.27万元,主要用于地震事业机构,包含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医疗保险费、办公费、汽车运维费、防震减灾宣传费、地震台站运维费等;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9万元(基本支出41.9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29.62万元(基本支出29.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支出7.0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7.0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和补贴;
30103奖金4.3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2.8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2.5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0.75万元(基本支出5.75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16万元(基本支出1.3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城乡住户调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印刷费、地震台站运维费、志愿者队伍装备培训费补助资金项目;
30216培训费0.2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开展、外出参加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30229福利费2.0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其他相关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0.7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过路费、油费、保险费等。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2万元(基本支出6.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核算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明细如下:
30302退休费6.5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四)与省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货物明细为:便携式计算机1台,金额0.5万元;扫描仪1台,金额0.2万元;照相机1台,金额0.4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我单位占有国有资产263.46万元。占有流动资产28.45万元,占账面流动资产总额的100%;自用固定资产235.01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其中:房屋构筑物220.1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93.68%;其他固定资产14.8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32%。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防震减灾局基本支出41.9万元,上年对比减少3.5万元,下降7.7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新进单位人员为纯事业编制,工资及运行经费有所变化。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防震减灾局项目支出15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无变化。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1900111
001017嵩明县防震减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