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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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十、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 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 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5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10.职能转变。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贯彻落实覆盖全县、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医药和基金监督管理科。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是隶属于嵩明县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医保中心未设置办公室,由医疗保障局机关办公室统一负责日常运转工作,调整后的内设机构为6个,分别是参保管理科、费用审核科、费用结算科、财务科、稽核科、信息管理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因市级部门还未下达各县区目标任务,县医保部门根据2020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测算我县2021年参保缴费目标任务数为271831人。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预计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目标任务数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前。
2. 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目标任务。市医保局下达我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任务具体为:2020年12月30日前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参保人数的30.00%,到2021年6月30日前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参保人数的60.00%。截至2020 年12月30日,我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为131743人,激活率达参保人数的45.03%,激活率居全市第三。为压实工作责任,县医保局力争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市级下达我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目标任务,即激活率达参保人数的60.00%。
3. 做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启动工作。昆明市作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2021年长护险正式启动,2021年1月,县医保局已按照市级部门工作部署,开始了长期护理保险的征缴工作。下一步,县医保局将按照市医保局统一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我县长期护理保险各项工作,此项工作作为长期工作。
4. 完成医疗救助市级统筹政策衔接。根据市医保局工作安排,医疗救助将实行市级统筹,目前还未收到市级部门正式文件。作为大的政策调整,县医保局将在收到市级部门文件后,严格执行新的医疗救助政策,按要求有序推进我县医疗救助工作,确保城乡困难群体“病有所依”。
5. 做好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国家药品带量采购。2020年我县启动公立医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有效降低药品价格,让老百姓用上便宜药、放心药。2021年,按照省市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我局将严格组织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采购,切实有效的降低药品价格,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此项工作为年度长期重点工作。
6. 严格落实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工作。此项工作为医保部门重点工作,长期坚持长抓不懈。一是严格落实月审制度,二是做到医保基金稽核全覆盖,三是配合省级医保部门做好“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四是按照省市医保部门部署做好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分别是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5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53.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02.76万元,增长235.48%,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新增了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05万元,人员经费增加37.76万元,离休医疗费减少4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53.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53.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53.2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02.76万元,增长235.48%,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新增了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05万元,人员经费增加37.76万元,离休医疗费减少40万元。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53.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5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4万元,下降0.26%,主要原因分析离休医疗费减少40万元,人员经费增加37.76万元;项目支出2005.00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配套补助资金1980.00万及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5.00万两个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工作人员工资、奖金及商品服务的支出,预算支出为738.68万元;
2.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未统筹部分生活补助,预算支出为2.52万元;
3.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为53.82万元;
4.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配套补助和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预算支出为2005.00万元;
5. “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支出为53.2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48.25万元,项目支出2005.00万元)。
2021年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基本支出主要为:
1. 301-工资福利支出604.9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支出134.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支出231.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30103-奖金支出85.2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5.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支出0.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工伤、生育保险;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53.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5.16万元,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支出18.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
30229-福利费支出7.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9-其他交通费用33.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交通补贴;
30216-职工教育培训及党组织建设经费5.4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育及党建费用;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8.20万元,明细如下:
30302-退休人员经费2.2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0307-医疗费补助(离休干部医疗费)176.0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为:30307-民生类医疗费补助2005.00万元。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补助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明细:电脑6台,金额2.75万元;打印机2台,金额0.24万元;碎纸机1台0.08万元;椅凳类25个,金额1.6万元;木质柜类2个,金额0.24万元;金属柜类2个,0.2万元;复印纸1箱,金额2.7万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本单位2020年、2021年均没有因公出国(境)相关费用的预算申报及支出,因此不存在增减变动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本单位2020年、2021年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的预算申报及支出,因此不存在增减变动情况。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申报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2005.00万元;审核确定2个项目,涉及金额2005.0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5.00万元,为进一步提高长期护理人员生活水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配套补助资金1980.00万元,确保城乡医保正常运行。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它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普遍性等特点。
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7.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2019年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意见,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8. 医疗保险基金:是指国家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单位和个人筹集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专项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两部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5.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7万元,增长14.3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预算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3人,所以各项经费都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本年资产总计77.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87万元,非流动资产45.26万元。资产总计比去年减少66.26万元,下降46.21%,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8.42万元,下降68.22%;非流动资产增加2.16万元,增长5.01%。本年负责合计0.25万元,比上年减少68.97万元,下降99.64%。资产、负责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应付职工薪酬中的1-10月考核奖暂未发放。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基本支出848.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1. 本年的离休干部人员减少,离休干部医疗费补助176.00万元,比去年减少40.00万元;
2. 本年在职人数增加3名、职工的正常晋级升档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7.40万元,商品服务增加8.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76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项目支出200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5.0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1. 新增项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配套补助资金1980.00万元;
2. 新增项目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5.0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1600111

2021年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