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1400000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相关管理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
3、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
4、按规定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为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6、依法承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工作。负责市场交易(网络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无照经营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接企业和直接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传销违法行为;负责商标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等相关质量抽验。
8、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名牌战略,落实健全全县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奖励、质量分析报告等制度,组织开展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
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9、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10、按规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
11、开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12、负责管理计量和论证认可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
13、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承担企业产品(不含食品)的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4、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15、承担嵩明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嵩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17、增加价格监督检查、物价监督检查、专利执法、盐业执法职责(流通)。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13个科室,1个中心及7个派出机构,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场规范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嵩明县消费投诉举报中心)、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监管科、药械化监管科、质量与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执法大队、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嵩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杨桥市场监管所、杨林市场监督管理所、小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牛栏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杨林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嵩明职教基地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大职能整合,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2、加强竞争政策实施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市场平稳有序。
3、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力度,着力守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加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监管力度。
4、强化质量监管,促进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开展质量强县工作,按照“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带动、信誉保证”的质量发展路径,加快实施质量强县和品牌发展战略。
5、加大市场监管案件查办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痛点,加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6、推进价格监管能力建设,构建良好的价费环境。
7、优化广告市场秩序,推动广告行业高质量发展。
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促进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实施。
9、加强市场消费环境建设,有效促进消费升级。
10、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确保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11、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提高专利申请的数量、质量和授权量,抓好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具体是: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9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7人。超编4人,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导致事业编超编2人、行政编超编2人。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7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5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58.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0.71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2020年调入人员3人,调出2人,退休1人,新召录公务员2人,实际增加2人,故2021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相应增加;二是2021年因项目实施需要,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万元,故部门财务收入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058.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58.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58.1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0.71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2020年调入人员3人,调出2人,退休1人,新召录公务员2人,实际增加2人,故2021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相应增加;二是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万元,故部门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58.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05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8.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71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2020年调入人员3人,调出2人,退休1人,新召录公务员2人,实际增加2人,故2021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相应增加;项目支出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分析是因项目实施需要,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是:
1、“20138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631.73万元;
2、“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108.32万元;
3、“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21.99万元;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78万元;
5、“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46.3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998.14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具体分组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1679.91万元(基本支出1679.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390.8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583.9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30103奖金222.9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48.1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9.7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0.4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2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146.3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其他工资福利;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59.43万元(基本支出199.43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58.30万元(基本支出53.3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用品、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等支出;
30203咨询费3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执法办案及后期保障服务经费项目;
30209物业管理费2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执法办案及后期保障服务经费项目;
30211差旅费3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执法办案及后期保障服务经费项目;
30213维修(护)费1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执法办案及后期保障服务经费项目;
30216培训费18.18万元(基本支出15.18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开展、外出参加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30226劳务费3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执法办案及后期保障服务经费项目;
30227委托业务费8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执法办案及后期保障服务经费项目;
30229福利费20.3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239其他交通费用71.5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公共交通补贴;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执法办案及后期保障服务经费项目;
3、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8.80万元(基本支出118.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301离休费14.0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离休干部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30302退休费101.0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单位部分生活补助费;
30305生活补助3.6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向困难人员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30307医疗费补助0.1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四)与省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货物明细为:台式计算机15台,金额7.50万元;便携式计算机5台,金额3.5万元。采购服务明细为:物业管理服务1项,金额13万元;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项,金额2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未增加和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因我单位近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同样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与上年同样按预算要求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审核确定1个项目,即执法办案及后期保障服务经费,涉及金额60万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加大市场监管的执法力度,加强后勤保障工作。产出目标:全年市场监管执法案件120件,市场监管覆盖率和违法案件处置率达到100%,后勤保障率100%。
效果目标: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化,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满意度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90%。
项目预期实现的效益及测算依据:预期实现的效益是加大市场监管的执法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测算依据是依据上年度项目收支情况及下年工作计划,以及上级工作安排、上年度后勤保障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9.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28万元,增长11.32%,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职工教育培训及党组织建设经费调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上年预算职工教育培训及党组织建设经费列为工资福利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额(账面净值)2024.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6.72 万元,占资产总额20.09%;固定资产1616.43万元(房屋构筑物1438.53万元,汽车40.6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37.28万元),占资产总额79.84%;无形资产1.46万元,占资产总额0.07%。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支出1998.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71万元,增长3.1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1.人员增加,2020年调入人员3人,调出2人,退休1人,新召录公务员2人,实际增加2人,故2021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万元,增长2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1.因项目实施需要,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1400111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