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61600000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和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破产后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和企业离退人员去世后“丧葬费”和一次性纳入社保基金支付工作。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上级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负责劳动合同登记、集体合同审核备案、用工登记管理服务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措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职称改革工作的指导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负责本地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积极吸引各类人才来嵩工作。
8.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职工收入分配调控办法和措施,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和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事业、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核)工作。
9.执行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辖1个具有管理、经办职能的正科级事业(参公管理)单位: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指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辖5个具有管理、经办职能的副科级事业(参公管理)单位: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大队
嵩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局机关内设5个职能科室:
局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与仲裁院合署办公)、社会保障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更加注重推动落实就业创业各项任务。
2.以实现更加公平可持续、提升民生福祉为目标,更加注重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3.以服务创新驱动,加快优质人才资源的战略性集聚为目标,更加注重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4.以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促进县城质量提升为目标,更加注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5.以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障有质量的稳定增长为目标,更加注重从源头有效预防化解劳资纠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3.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15.63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43.81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村官生活补助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3.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3.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15.6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3.1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43.81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村官生活补助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3.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43.81万元,主要原因村官生活补助减少;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1.“2080101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支出金额411.87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用经经费)等支出;
2.“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支出金额34.73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活动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金额38.44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预算支出金额38.1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13.14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438.24万元(基本支出438.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支出96.0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支出155.16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30103奖金支出59.20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支出11.48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
30108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44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5.28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支出0.6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38.1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单位住房公积金;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教费)支出3.94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规定发放的职教费;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支出24.4万元(基本支出14.4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开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专项经费项目;
30216培训费支出3.9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开展、外出参加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及党组织建设经费支出;
30229福利费支出5.4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用于单位职工节日福利开支;
30231公务用车支出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0.8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按规定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开支;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22万元(基本支出31.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302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30.2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按规定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30305生活补助1.0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党支部人员补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补助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县人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本年度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本年度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本年度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申报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71.122万元;审核确定1个项目,涉及金额10万元。该项目为服务窗口大厅服装配置、劳动仲裁办案经费、事业单位招考岗前培训、劳动监察罚款,按照劳动监察条例、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条例规定要求开展此项工作,预计于2021年12月完成仲裁争议案件,预期满意度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县人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23.14万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43.81万元,主要原因村官生活补助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计387.55万元,较上年增加9.27%;负债总计39.12万元,较上年减少59.85%,净资产总计348.44万元,较上年增加35.46%。所有资产中流动资产347.02万元,占89.54%;固定资产40.53万元,占10.46%,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汽车3.2万元,占0.83%;专用设备0万元,占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图书档案0万元,占0%;其他固定资产37.33万元,占10.76%;在建工程0万元,占0%;长期投资0万元,占0%;无形资产0万元,占0%;其他资产0万元,占0%。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支出523.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43.81万元,下降7.73%主要原因村官生活补助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附件4: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10204045058495 (1)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616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