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保”“六稳”工作任务,密切结合人社职能,不断深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结合职能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三是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人社政策法规宣传的深度广度;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合规合法。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民办培训机构经营许可及人力资源服务经营许可17条;公开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4条。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17(增) | 1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4(增) | 4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 重复申请 | |||||||||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但仍然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及长效机制运行上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方面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将会紧扣以下3个重点方面,不断加强学习与交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强化责任落实。坚决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作为常态化重点工作抓牢责任落实,按规定及时发布人社领域政策宣传、政策解读,强化工作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人社工作动态,使各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健全运行机制。不断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扩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面,拓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宣传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及工作水平。
(三)加强日常监管。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