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公开办函〔2019〕6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及《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县林草局职能职责,编制本年度报告。《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及诉讼和申述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相关说明及附件。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公开、更新、完善本单位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其中:“中国•嵩明”网站公开信息36余条,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公示4条,重要事项公示7条,重点工作通报8条。同时,积极妥善处理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始终做到接听率100%,满意率100%。
(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推行“一把手”负责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做到统筹考虑,周密安排,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障工作,促进任务的落实,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并及时更新信息。
(三)建立信息发布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公开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及信息发布登记记录制度,发布信息前,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审查并签字方可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3 | 3 | 3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 | 0 | 1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 | 0 | 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67 | 67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9.3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在下一年的工作中,县林草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提高单位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和写作办文水平,努力拓宽扩大信息来源、丰富深化公开内容,努力提升信息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致力探索新方法、创新新形式,多样化地向社会公开信息。
六、相关说明
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871—67925790)。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