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嵩明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将嵩明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玉明路254号县人民政府;邮编:651700;联系电话:0871-67911155;传真:0871-67910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嵩明县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把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全县30家政务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政府重要事项、就业帮扶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2020年,在嵩明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总数为774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146条,政务动态类信息3006条。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通过调查征集、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征集群众意见,及时将意见收集情况向社会公布。
2.加大政策解读,公开政府文件。按照应解读尽解读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开文件进行解读,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嵩明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做到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材料相互链接。用图文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聚焦做好“六稳”工作,发布新闻信息、政府文件、政策解读、优化政务服务等信息,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202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2020年,共计发布解读信息5条,制作图解1期。
3.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群众满意。一是做好群众来电工作。通过县长热线、市长热线交办件两种途径受理群众来电工作,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及时答复来电人,确保件件有答复,让群众满意。2020年,受理群众来电10000余份,群众满意率100%。二是做好群众来信工作。通过“领导信箱”、群众信件邮寄等方式受理群众来信工作,和群众来电件处理方式一样,向相关部门下发交办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及时答复来信人,确保件件有回复,群众满意。2020年,受理群众来信100余件,群众满意率100%。三是做好群众来访工作。嵩明县政府办(县长热线办)联合县信访局处理群众来访事宜,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关切和困难。
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关要求,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切实担负统筹协调职责,及时邀请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培训、实地指导、审核目录编制。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于10月30日全面完成了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集中发布。
(二)服务工作大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1.公开“六稳”、“六保”信息。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在“政策文件栏目”发布《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市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政策解读”栏目对其进行相应解读。同时,县级相关部门发布稳增长、促就业相关政策举措,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对各入驻单位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窗口人员工作职责等进行明确规定,实现群众办理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提高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3.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并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便于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在“医疗卫生”栏目、“七个专项行动”专题及时发布卫生知识、科普作品等内容。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4.公开“三大攻坚战”信息。在“脱贫攻坚”“生态环境”栏目对应公开扶贫专项资金、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脱贫人口小额贴息资金公示、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等信息,打好“三大攻坚战”,提高群众信息知悉广度和力度。
5.公开民生改善信息。一是持续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公开,开设“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领域”栏目,重点展示部分重大建设项目生命全周期信息。二是推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推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在 “建立提案办理”栏目公开各级各部门办理的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情情况122条。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制定《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明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印发《嵩明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备案表》,进一步提高了受理、办理、流转、审批等流程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2020年,受理公民申请公开信件3件,均第一时间转交相关部门处理,按照申请人要求给予答复。
(四)加强平台建设,不断提高规范水平
1.推进网站规范化发展。根据昆明市政府办季度通报、轮次检查,针对《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错字、别字、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切实做好逐级审核工作,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在日常监管中,加大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对接沟通,监测发现错误问题,做到第一时间提醒、第一时间更改,杜绝出现严重错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的严肃性、权威性。
2.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嵩明县政府系统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监测的政务新媒体数量共计30个,涉及25家单位。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由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上报备案、统一管理。发布《嵩明县政务公开工作通报》3期,通报问题3个。《嵩明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0余条。
(五)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服务能力水平
1. 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主要领导听取嵩明县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2次,研究部署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印发嵩明县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及时落实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
2. 提升专业能力。邀请市政府办、相关专业人士召开了嵩明县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会议,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对政务公开认识,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 | 本年新公开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5 | -46 | 40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91 | 81 | 15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097 | 343 | 2138 |
行政强制 | 70 | 66 | 9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 | -1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23 | 3450.182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继续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