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第四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金远平代表:
你在嵩明县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设用地征用与只补不征”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长沙至昆明铁路客运专线是国家规划“五网”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涉及占用牛栏江镇下马坊村委会蔡家村村民小组村民住宅用地,为妥善解决村民居住条件,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统一在下马坊村委会蔡家村选取了15亩用地作为蔡家村安置用地。该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长昆铁路建设征地拆迁指挥部已兑付补偿费70.5066万元,目前大部分村民已在地块建房,但至今该地块还未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1、根据2020年1月1日新修改《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因农村宅基地只涉及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不涉及土地征收,所以该地块办理转用手续后,土地权属未发生改变,仍属蔡家村村民小组所有,现状为村集体建设用地。根据《嵩明县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涉及“只补不征”这部分人员不符合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征地报批程序,在土地征收报批前,督促用地单位按“先保后征”的原则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足额缴入社保资金专户,并配合各镇(街道)做好被征地人员身份认定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杨绍昆 13708464748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