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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1-22 09:40
名 称: 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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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1-2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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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涛委员:

你在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完善《嵩明县县城总体规划》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嵩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

嵩明县总体规划于2008年编制,并于200887日经嵩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于2010年对该规划进行修编,20111024日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嵩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中嵩明城市性质为昆明通往滇东北地区的重要节点,昆明东北部重要的次级城市,具有山水特色的园林城市,县域政治和服务中心。至2020年,县域总人口控制在44.5万人,建设总用地规模为20平方公里。

(二)《嵩明县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嵩明县与昆明市同步开展了《嵩明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编制工作。已完成《嵩明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发展大纲》。2019年,因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而停止。发展大纲中嵩明战略定位为滇中山水魅力新城、昆明创新产业高地、云南坝区人居典范。发展目标至2035 年:全面建成滇中山水魅力新城,成为滇中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一产特色、二产增效、三产跨越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形成,打造昆明创新产业发展新高地。创新城乡统筹体制,人居环境品质全面提升,建设宜居宜业的云南坝区人居典范。规划到2035 年,嵩明县常住人口70 万人(城镇化率85%,城镇人口59.5 万人,乡村人口10.5 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8 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3.3平方公里以内,乡村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7 平方公里以内。

(三)《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

20195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印发,标志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工作正式全面展开。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2019528日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文件精神,各地不再新编和报批城市总体规划。新的国土空间规划将取代总体规划。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

我局按照省、市部署,科学合理划定三区三线,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初步确定了覆盖东盟片区、汽车产业片区、军长片区、县城片区、嘉丽泽片区、高铁片区、杨林南槽子片区及农业园区的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约221平方公里(33.15万亩),其中现状建设用地10.02万亩。20199月我局根据《昆明市自然资源局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昆明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紧急通知》(昆自然资规联〔20198号)有关工作安排,开展了嵩明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并形成了初步成果。嵩明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任务为33.69平方公里,初步划定生态保护面积34.2平方公里,分为五个区块,调整前后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基本保持平衡,符合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管控要求。成果顺利通过20205月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林业与草原局组织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方案审查会审查。目前,我局按要求结合辖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对我县生态保护红线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上报市局。

2020420县政府正式下发《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确定国土空间规划专题内容、工作流程及各职能部门职责,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529日我局经过公开招标确定技术服务单位,已组织技术单位进场收集资料开展专题研究编写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资料收集工作,并根据工作方案初步拟定了10个专题,正在按照专题开展编写工作。

(二)嵩明县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情况

已编制完成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嵩明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年到期)、《嵩明县县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年到期)。2019年,新的《嵩明县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始编制,初稿已完成,待县规委会审议;2020年,新的《嵩明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嵩明县城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开始编制,预计年底完成。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县目前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各片区之间规划衔接度有待提高,按照法规和规划管理权责的有关规定,镇及园区的规划由相关镇政府、园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其他区域的规划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由于各规划编制主体之间工作衔接度不够,导致规划还存在打架和功能定位重叠等问题;二是存在规划编制、修编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步伐问题;三是存在法定控规覆盖率不高、村庄规划覆盖率低的问题;四是规划管理岗位专业性较强,技术要求比较高,目前我县从规划管理人才队伍总体上看,人员明显偏少,管理和技术水平差距大。这一问题在镇(街道)中更为凸显,镇(街道)村建所工作人员往往不能专职承担规划管理工作,规划管理和执法能力明显不足,人员配置、规划管理技术水平都难以满足现实需要。且镇(街道)的规划管理队伍稳定性较差,变更频繁,导致工作延续性较差。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集中精力,认真抓好、抓实相关工作。一是统筹好全县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将各园区纳入城市规划编制范围统一规划,各镇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按同一标准与县城、园区规划编制同步推进,加大调研踏勘力度,充分听取采纳各镇、园区、职能部门、社会大众意见,提高空间规划融合度、衔接度。二是加快规划编制进度,完成空间规划中县域村庄布局专题等五个专题的研究,按照省、市要求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三是完成县城老城片区控规、县城北片区控规、县城西片区控规编制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完成村庄规划试点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后加大村庄规划编制力度。四是建议在十四五规划以及嵩明国土空间规划中增加规划留白部分,重点研究南边青年水库片区、高铁嵩明站片区、小街工业园、县城片区的规划。

联系人及电话:杨绍昆   13708464748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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