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为3088名城乡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1-01-15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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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组织对全县3088名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个人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全力确保全县符合参保条件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切实减轻了城乡困难群众经济负担。(同意公开)
嵩明县财政局
2021年1日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