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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1-14 16:37
名 称: 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第5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第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1-14 16:37
字号:[ ]

李俊男代表:

你在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白鹤辖区213国道改扩建的提案的社情民意,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国道213线(接界村至杨桥段)改扩建工程为国道213线寻甸(花箐哨)至嵩明(杨林)公路一段,起于接界村,经黄龙大街、河佑村、龙街、杨桥,止于拟建的杨嵩大道,道路全长约9.373835公里,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56770.719万元,建设工期21个月。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在原设计中,考虑到国道213线(接界村至杨桥段改扩建工程道路性质为一级公路,通行车辆多,车速较快,根据道路建设设计规范,为保障群众出行,在河北所、白鹤小学交叉处已设置了两个平交路口,并设置红绿灯等交通设施,满足沿线村民生产生活需求。

在道路建设过程中,白鹤社区和村民提出上述两个平交口不能完全满足生产生活需要,需要新增平交口及人行天桥等要求。为方便群众出行,促进村组经济社会发展,减少社会稳定风险,我局及指挥部已多次召集村组、乡镇及各参与单位研究讨论并实地查勘调研,现已经在K27+638-K28+040位置右侧修建一条宽4.5米的机耕道路,其余机耕道路和平交口开口事宜正按程序积极与街道、乡镇和项目参与单位协调、上报审批,正加之原有道路,可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行人安全通行需要。对于代表所提建议中,所涉及道路(机耕)逢路开口的要求,因不能满足设计规范和道路通行要求,将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无法实施;上下甸心上学路口搭建人行天桥将占用基本农田,投入资金过大,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方案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加强沟通协调,在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下,尽量解决群众需求,加快项目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建设,早日造福人民群众,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李洪民 15287148159

               嵩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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