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 第7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1-14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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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花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213国道与长鸿实验中学至兰茂一小路段排水沟硬化及安装减速带”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再次感谢您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知悉。经现场实际情况了解,该道路为我县县级道路通站公路,长鸿实验中学至兰茂一小路段因多年杂草未清、排水沟堵塞,导致了排水不畅的情况。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5月份已投入20万资金,对长鸿实验中学至兰茂一小路段道路两侧埋设排水管道300余米,疏通清理边沟1000余米,在确保排水通畅的同时也保障了学生上学期间的交通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局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争取资金补助,统筹实施,确保沿线学生及群众的安全出行。
联系人及电话:陈继高 15912430382
嵩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