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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1-14 16:05
名 称: 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 第26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 第2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1-14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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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华瑞代表:

你在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室提出的“关于新建213线河佑村第二居民小组预留进村路口”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国道213线(接界村至杨桥段)改扩建工程为国道213线寻甸(花箐哨)至嵩明(杨林)公路一段,起于接界村,经黄龙大街、河佑村、龙街、杨桥,止于拟建的杨嵩大道,道路全长约9.373835公里,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56770.719万元,建设工期21个月。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在原设计中,国道213线(接界村至杨桥段改扩建工程在与黄小路交叉处及河佑村进村道路处分别设置了1平交口,已能满足沿线村民出行的需求,沿线村民可根据自我出行需求选择从相应平交路口出行。

河佑村第二居民小组进村路口在上述两个平交口中间,距离黄小路平交间距285m不满足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开口最小间距应满足不低于500m要求,且道路建成后过往车辆较多,车速较快,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在原设计中并未设置平交口。

在道路建设过程中,河佑村二组居民强烈要求在河佑村二组进村路口设置平交路口,并多次向我局及指挥部反映。为方便群众出行,促进村组经济社会发展,减少社会稳定风险,我局及指挥部已多次召集村组、乡镇及各参与单位研究讨论并实地查勘调研。现正征求各方意见,待意见收集完毕后,我局将积极上报指挥部研究决定。

三、下一步工作方案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加强沟通协调,在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下,尽量解决群众需求,加快项目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建设,早日造福人民群众,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李洪民 15287148159

         

嵩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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