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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101-57017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1-04 15:34
名 称: 嵩明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发布时间:2021-01-04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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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嵩明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摘要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1)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全县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人口、农业、经济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调查工作。

(4)搜集、整理、出版、公布本县的基本统计资料。

(5)做好全县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从业资格培训工作。

(6)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数据库体系;做好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的保管、调用和移交工作;保守国家和私人秘密。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调查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等方面;顺利开展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县级粮食产量调查;圆满完成全县GDP年报、季报核算;经普历史数据修订;各专业统计报表任务及不断加强统计法治。

(三)预算收支总额、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度部门总收入合计49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2.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19年度部门总支出合计49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25万元,占总支出的75.63%;项目支出119.94万元,占总支出的24.37%。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通过认真自评,本单位自评得分94分。一是经济效益性。2019年度我局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0.48%,整体支出492.19万元,较年初预算经费402.84万元增加89.35万元,调整率为22.18%.主要原因为:2019年市级补助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元和普查指导员补贴经费58.94万元、死亡抚恤金、增加1人及工资改革和人员经费调整增加。二是有效性。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立足基础,完善统计体系建设;突出重点,全力服务经济建设;积极抓好“四经普”工作;扎实开展农作物遥感测量及住户调查;夯实统计基础,不断提高数据质量;扎实推进部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及水平。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一是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资金集中管理,统筹安排,确保使用合法、合规。二是对弱势指标重点分析监测、预警和分析。三是做好“四上”企业清查申报工作, 为经济增长提供强大的后盾。四是着力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抓好重点服务业企业培育、达标入统工作。

2.存在的问题。一是内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缺乏专业的内控管理人才,习惯按部就班,缺乏创新意识。二是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足,没有系统的评价方法,评价水平不高。三是预算执行力有待加强,各项费用开支要按标准执行,厉行节约。

3.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是提高预算科学性,准确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二是严格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的要求,切实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支有关经费,确保单位“三公”经费开支合规、合法。三是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资金范围内申请使用一般预算支出经费。

 

嵩明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嵩明县统计局属于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下属2家事业单位,分别为:嵩明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和嵩明县农村经济调查队。县统计局下设1室3科,分别为:办公室、县域经济综合统计科、社会统计科、经济统计科。

截止2019年年底,县统计局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7人。公益性岗位2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二)部门职能。(1)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全县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人口、农业、经济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调查工作。

(4)搜集、整理、出版、公布本县的基本统计资料。

(5)做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

(6)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数据库体系;做好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的保管、调用和移交工作;保守国家和私人秘密。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调查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等方面工作;顺利开展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县级粮食产量调查;圆满完成全县GDP年报、季报核算;经普历史数据修订;各专业统计报表任务;做好监测预警分析及不断加强统计法治。

(四)部门管理制度。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学习制度》、《工作纪律制度》、《统计执法检查制度》、《业务知识培训制度》、《内部控制管理》等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2019年度部门总收入合计49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2.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19年度部门总支出合计49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25万元,占总支出的75.63%;项目支出119.94万元,占总支出的24.37%。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4%。其中,行政运行340.4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专项统计业务119.94万元,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粮食产量及遥感测量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等方面统计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共计3.37万元。主要支出为购买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办公桌。与上年对比增加2.5万元,增加了186.9%。

(七)固定资产情况。2019年部门固定资产合计110.9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00.44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90.52%;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10.5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9.48%。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工作,绩效目标的设定和预算的配置均按照要求不折不扣完成。依归按时公开单位预决算,严格把握存量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0%,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财务流程,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均按时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明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普查的对象、行业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做好经济普查的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等方面工作;做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的审核、录入;做好粮食产量及遥感测量的相关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和各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确认2019年度县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依据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指标体系评价。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评价对象为嵩明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时段为2019年度。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内容,经综合评价,嵩明县统计局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为“优秀”。

2.主要绩效。

(1)加强国民经济核算预警。为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全面监测和科学调控,建立健联动机制,启动了经济运行预警分析联席会议制度紧紧围绕两个目标,紧盯平台数据,紧盯经济发展支撑指标,加强统计工作预警,对经济运行相关指标进行定期预警通报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

(2)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各专业统计都把提高数据质量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有效数据支撑。一是工业统计注重从源头入手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通过严格标准、提高名录库质量,严格基层数据审核,严格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质量明显提高;二是贸易统计通过强基础、重审核、严把关,确保数据质量;三是加大服务业统计数据评估力度,同时确保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单位不重不漏;四是人口、劳资、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要求把好三关,,做到差错不出门,确保了数据质量;五是投资统计工作从项目入库着手,实现部门联动;六是农村统计通过加强数据源头管理、严格审核流程、把握重点指标的评估审核力度等措施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3)加强名录库建设。完成了部门数据与单位名录库比对维护和更新,集中开展对全县“四上”企业的清理、核实工作,把新增规上企业做为核查重点,对新进的规模企业进行全部走访调查,确保了“两库”企业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为企业网上直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加强调研分析。一是突出重点,统计分析质量不断提升;二是加强宣传工作;三是统计产品更加丰富。除综合统计年鉴、综合统计月报、统计公报以外,今年还编印了《嵩明县统计三十年》。

(5)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并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部门合理配置统计人员,进一步规范专业统计台账,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完善了部门资料交换制度,实现统计资料的有效运用。

(6)加强统计法治工作。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组织依法治统有关知识培训,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巡查。

(7)加强“四经普”工作。完成了全县3628个法人单位、4239个产业活动单位和14940个个体经营户的入户登记、数据采集和PDA录入工作;同时组织各乡镇经普业务骨干集中审核、核实、修改登记数据,确保指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强化普查质量控制,严把“四经普”事中“登记关”和事后“审核关”;开展了“四经普”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为科学评估普查数据质量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下一步将继续做好经济普查工作总结、资料开发、普查成果的发布等工作。

(8)预决算等重要信息公开透明。2019年在本单位和嵩明县门户网站上公开预决算信息。同时,我们还对“三公经费”的预决算收支情况也在以上网站进行了公示,做到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评价。

   (9)规范资金使用,把好“支出关”。我局经费开支按预算执行,基本支出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由机关财务实行统一核算和统一管理,做到不铺张浪费,开源节流。2019年度县统计局没有一起出国出境考察的情况,廉政建设情况良好,努力做到使有限的经费保证机关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具体绩效分析。

通过认真自评,本单位自评得分94分。一是经济效益性。2019年度我局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0.48%,整体支出492.19万元,较年初预算经费402.84万元增加89.35万元,调整率为22.18%.主要原因为:2019年市级补助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元和普查指导员补贴经费58.94万元、死亡抚恤金、增加1人及工资改革和人员经费调整增加。二是有效性。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立足基础,完善统计体系建设;突出重点,全力服务经济建设;积极抓好“四经普”工作;扎实开展农作物遥感测量及住户调查;夯实统计基础,不断提高数据质量;扎实推进部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及水平。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一)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资金集中管理,统筹安排,确保使用合法、合规。

(二)对弱势指标重点分析监测、预警和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对策。

(三)做好“四上”企业清查申报工作, 为经济增长提供强大的后盾。

(四)着力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抓好重点服务业企业培育、达标入统工作。

(五)加强培训,做好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提升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

(六)要优化服务,努力当好决策参谋,增强主动服务、精品服务、多元服务意识,提高统计服务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六、存在的问题

(一)内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缺乏专业的内控管理人才,习惯按部就班,缺乏创新意识。

(二)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足,没有系统的评价方法,评价水平不高。

(三)预算执行力有待加强,各项费用开支要按标准执行,厉行节约。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提高预算科学性,准确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二)严格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的要求,切实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支有关经费,确保单位“三公”经费开支合规、合法。

(三)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资金范围内申请使用一般预算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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