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主题分类: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12-18 15:16
名 称: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18 15:16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并在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嵩明县2019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与其他事项等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住建局联系(电话:0871-67911661)。

2019年,我局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抓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县住建局严格按照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住建局权责清单、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嵩明县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审批》、《嵩明县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嵩明县人民政府防空办公室人防审批指南》等行政审批职能进行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等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公开《嵩明县2018年第二批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审核结果公示》。为满足广大群众住房需求,加快公租房分配,嵩明县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县住建局修订了《嵩明县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分配及营运管理工作方案》放宽了公租房准入条件、简化了申请程序、扩大了住房保障范围。在县房产管理办公室产权科及县第一自来水厂设置两个服务窗口,积极做好窗口咨询服务等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嵩明县住建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嵩明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嵩明县住建局政府信息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做好保密审查,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单位、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2.强化管理保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制定嵩明县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全局各科室指定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工作,并列出一定经费,改善信息公开软环境。

3.探索公开方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19年上报信息186条,对住建局权责清单、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嵩明县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审批》、《嵩明县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等行政审批职能进行公开,对县住建局2018年部门决算及2019年部门预算进行公开,共公开14件县人大建议及政协议案的回复。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在网上进行了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86

9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多批

3.6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公开的信息时效性有待加强,目录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县住建局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意识,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

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信息审查力度。按照要求,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审查工作。发布信息前,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先审查并签字方可发布,经办人建立信息发布登记记录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安全。

三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局部门的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信息筛选、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五是加大督办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目标督查、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督促各科室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24



收起